派出所可以单方面注销户口吗?

我的户口已经从读书地迁回至出生地,已经入户,也有户口本,但是身份证还是在原读书地办理的二代身份证,入户至出生地后就没有重新办理身份证,前几日,村里干部要我去派出所办理身份证,说如果不办理的话,就要注销我的户口,因我人在外地,一时半会也不能回去办理,请问派出所可以单方面注销我的户口吗?

放心吧,任何单位或者个人都无权强制注销合法公民的户口,包括公安机关。你的身份证在有效期内可以继续使用至有效期满为止,村委会工作人员可能是受因某种利益驱使,故意恐吓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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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6-12-01
  在符合法律规定的前提下,可以注销。
  公安局对户口管理具有法定职责,申请、迁移、注销户口是职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六条:公民应当在经常居住的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一个公民只能在一个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
  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第2个回答  2012-06-10
身份证属于你的身份象征,户口是你的户籍权利,二者属于不同的法律关系,派出所无权据此注销你的户口。
第3个回答  2012-06-10
如你说的这样情况,派出所不可以注销你的户口。
第4个回答  2012-06-09
不好说,现在什么事情做不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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