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籍所在地哈尔滨,但是学籍档案所在地是烟台,现在毕业了,户口迁不回户籍所在地怎么办?

我是在哈尔滨出生的,户口一直在那边。但是从小在烟台长大,包括入学,办了学籍,参加高考,都是在烟台。大学的时候把户口迁移到了学校所在地济南。09年毕业的,报到证地址是黑龙江教育厅,但当时档案被发到烟台,去年才调回黑龙江。但是黑龙江教育厅这边说我的学籍档案、还有参加高考都在烟台,在黑龙经没有任何相关信息,现在不接收我的户口,我该怎么办?

  你往教育厅弄干吗??还收费。看看投靠父母落户行不行,下面看符合哪个条件就按哪个办。市局在端街上。87661537
  我市现行落户政策和审批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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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办公室 更新日期:2012.4.19

  一、派出所直接办理落户

  (一)大、中专毕业生落户。凡国家统招的大、中专毕业生,派遣到哈市具体接收单位的,直接到单位集体户口所在地或哈市居住地派出所办理落户(须携带毕业证书、报到证原件复印件,户口迁移证,接收单位介绍信);户口已落在就业地后重新改派,就业地在省内的同样按上述要求办理。

  时限:随来随办。

  以上情况以外的市局审批。

  (二)出生婴儿落户。出生婴儿不论婚生或非婚生,一律凭出生医学证明办理随父随母落户。1周岁以内(含跨年度)出生婴儿落户由派出所户口员直接办理(须携带出生证明;父母的结婚证;户口簿);1周岁以上、6周岁以下(含6周岁)出生落户,由责任区民警调查核实后,报派出所所长审批落户(须携带落户申请,出生证明、父母的结婚证、户口簿原件复印件等相关材料),非婚生子女落户要有责任区民警调取的2名证人材料 。

  时限:1周岁以内出生落户随来随办;1周岁以上6周岁以下往年出生落户,派出所民警对申请人提交的落户材料进行调查并签署意见后报所长审批,在10个工作日内办结。

  二、派出所调查申报,分局审批落户

  (一)出生婴儿落户。6周岁以上不论婚生或非婚生,手持出生医学证明未办理落户的,由被投靠人到哈市居住地派出所申请(须携带落户申请,出生医学证明、被投靠人户口簿、结婚证原件复印件等相关材料),非婚生子女落户要有责任区民警调取的2名证人材料 。

  时限:派出所民警对申请人提交的落户材料进行调查,签署意见后报所长审批并在10个工作日内报出;分局户政科复查在10个工作日内办结。

  (二)随父随母落户。户口在外地的未成年子女(18周岁以下),需要投父投母落户的,由被投靠人到哈市居住地派出所申请(须携带落户申请,落户人和被投靠人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出生证原件复印件,居委会证明)。

  时限:派出所民警对申请人提交的落户材料进行调查,签署意见后报所长审批并在10个工作日内报出;分局户政科复查在10个工作日内办结。

  (三)夫妻投靠落户。投靠人无公职,只要登记结婚,即可到在哈市居住地派出所申报办理投靠落户(须携带落户申请,结婚证书、双方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和无前科劣迹证明);农对农按此项执行。

  时限:派出所民警对申请人提交的落户材料进行调查,签署意见后报所长审批并在10个工作日内报出;分局户政科复查在10个工作日内办结。

  (四)父母投子女落户。父母双方年满45周岁(体弱多病,已下岗或提前病退的可不受年龄限制),可到子女在哈市居住地派出所申报落户(须携带落户申请,结婚证、申请人和被投靠人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和无前科劣迹证明及退休证、下岗证、病退手续、父母与子女关系证明等相关材料)。 农对农按此项执行。

  时限:派出所民警对申请人提交的落户材料进行调查,签署意见后报所长审批并在10个工作日内报出;分局户政科复查在10个工作日内办结。

  以上条款以外的上报市局审批。

  三、县(市)局审批落户

  只要有稳定职业,固定住所(含租房)的人员,由本人到居住地派出所提出申请(需携带本人申请,单位证明,房屋所有权证、原籍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时限:派出所民警对申请人提交的落户材料进行调查,签署意见后报所长审批并在10个工作日内报出;县(市)户政科治安(大队)复查在10个工作日内办结。

  四、市局审批落户

  (一)引进人才落户

  1、凡具有学士学位者,自愿来哈市工作的,可给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办理落户(须携带学士学位证书,哈市接收单位证明,人事部门或人才中心落户介绍信,结婚证、户口簿原件复印件,全户的要有房产证或购房发票、合同的原件复印件)。

  时限:3个工作日内办结。

  2、凡具有硕士学位(含双学士)或中级专业技术职称者,自愿来哈市工作的,可给本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及一方父母办理落户(须携带学位证书,职称证书或晋升职称评审表,哈市接收单位证明,人事部门或人才中心落户介绍信,结婚证、户口簿原件复印件,全户的要有房产证或购房发票、合同的原件复印件)。

  时限:3个工作日内办结。

  3、凡具有博士学位(含双硕士)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者,自愿来哈市工作的,可给本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及双方父母办理落户(须携带学位证书,职称证书或晋升职称评审表,哈市接收单位证明,人事部门或人才中心落户介绍信,结婚证、户口簿原件复印件)。

  时限:1个工作日内办结。

  4、对哈市企业确实需要,有熟练技术的高级技师、技工,由企业申报,经省市人事劳动社会保障部门审核后出具落户介绍信,可为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办理落户(须携带人事劳动社会保障部门落户介绍信,单位接收报告,高级技师、技工证、结婚证、户口簿原件复印件,全户的要有房产证或购房发票、合同的原件复印件)。

  时限:3个工作日内办结。

  5、对哈市企业特殊需要的技术工种,由企业申报,经省市人事劳动社会保障部门审核后出具落户介绍信,可为专业对口的技校毕业生办理落户(须携带省市人事劳动社会保障部门落户介绍信,单位接收报告,技校毕业证、户口簿原件复印件)。

  时限:3个工作日内办结。

  (二)招商引资落户

  1、被国家授予发明专利,在哈市企业开发生产,年产值达500万元人民币以上,年利税达20万元以上,可给发明专利者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办理落户(须携带落户申请,专利证、企业生产经营许可证、纳税凭证、结婚证、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和无前科劣迹证明)。

  时限:派出所民警对申请人提交的落户材料进行调查,签署意见后报所长审批,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交由落户人直接到市局户政管理支队办理;户政管理支队复核后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

  2、外地人员来哈投资,固定资产或生产资料达50万元人民币以上,连续经营2年以上,正常缴纳税款的,可给投资者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办理落户(须携带落户申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验资报告、近两年纳税凭证、结婚证、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和无前科劣迹证明)。

  时限:派出所民警对申请人提交的落户材料进行调查,签署意见后报所长审批,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交由落户人直接到市局户政管理支队办理;户政管理支队复核后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

  3、外商及港、澳、台人员来哈投资,资金达8万美元以上,连续经营2年,正常纳税的,可给投资者亲属6人办理落户(须携带落户申请,企业生产经营许可证或营业执照、验资报告、近两年纳税凭证、外商和港、澳、台人员身份证明、亲属关系公证书、户口簿原件复印件和无前科劣迹证明)。

  时限:派出所民警对申请人提交的落户材料进行调查,签署意见后报所长审批,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交由落户人直接到市局户政管理支队办理;户政管理支队复核后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

  4、外地无公职人员在哈市购买15万元人民币以上商品住房或二手住宅;购买2处商品住宅或二手住宅,累计金额达20万元以上;购买商品或二手门市房30万元以上;贷款购买商品或二手住宅首付款15万元以上;贷款购买商品或二手门市房首付款30万元以上;抵债、法院判决15万元以上的商品或二手住宅、30万元的商品或二手门市房,均可给购房者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办理落户(须携带落户申请、房屋所有权证、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完税证、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原件复印件,原籍派出所出具的有无前科劣迹证明;商品房带黑龙江省商品房销售专用发票或销售不动产统一发票)。

  时限:派出所民警对申请人提交的落户材料进行调查,签署意见后报所长审批,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交由落户人直接到市局户政管理支队办理;户政管理支队复核后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

  (三)调工、调干落户

  1、通过省、市人事劳动社会保障部门调动的工人,夫妻分居两地的,可给调动者本人及未成年子女办理落户(须携带省市人事劳动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落户介绍信,哈市接收单位证明,结婚证和双方户口簿原件复印件),全户的要有房产证或购房发票、合同的原件复印件。

  时限:3个工作日内办结。

  2、通过省、市人事、组织部门调动的具有本科学历者、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者、处级以上干部,可给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办理落户(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人员须携带省或市人事、组织部门落户介绍信,接收单位证明,职称证或职称评审表,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处级以上干部须携带省或市人事、组织部门落户介绍信,任职令,接收单位证明,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全户的要有房产证或购房发票、合同的原件复印件。

  时限:3个工作日内办结。

  (四)复员、转业军人及随军家属落户

  1、转业干部落户。外籍转业军人,配偶在哈市有常住户口满2年以上,可给转业干部本人办理落户(须携带省或市安置办出具的军队转业干部落户介绍信,变籍退伍军人申请来哈落户审批表,接收单位证明,军人身份证编码表,原籍户口注销证明,转业证、配偶户口簿和结婚证原件复印件)。时限:3个工作日内办结。

  2、复转军人落户。外籍复员军人服役期满10年,配偶在哈市有常住户口,结婚2年以上,可给复转军人本人办理落户(须携带省或市安置办出具的转业士官落户口通知书,变籍退伍军人申请来哈落户审批表,接收单位证明,军人身份证编码表,原籍户口注销证明,复转军人证、配偶户口簿和结婚证原件复印件)。

  时限:3个工作日内办结。

  3、随军家属落户。正连职以上的干部和三级军士长以上的士官(含一级科员、专业技术十二级、体育八级),可给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办理随军来哈落户,配偶在外地有工作的,需经人事劳动社会保障部门办理工作调转手续,由人事劳动社会保障部门出具落户信后到市公安局办理落户(须携带部队批准随军报告,随军家属落户介绍信,人事劳动社会保障部门落户信,哈市接收单位证明,军官证、配偶户口簿、结婚证原件复印件)。

  时限:3个工作日内办结。

  (五)其它条件落户

  1、外地自愿来哈市工作或居住的作家、文艺工作者等,可凭有关证明办理来哈落户(须携带省市人事、劳动部门或人才中心落户介绍信,地市级作家协会证明及本人专著、国家二级以上演员证书、接收单位证明,户口簿原件复印件直接到市公安局办理落户)。

  时限:3个工作日内办结。

  2、对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年度内评选出的“十佳”先进人物中的外埠人员,可给本人办理落户(须携带落户申请,评选单位证明,“十佳”证书、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和无前科劣迹证明,由评选单位直接到市公安局办理落户)。

  时限:派出所民警对申请人提交的落户材料进行调查,签署意见后报所长审批并在10个工作日内报出;分局户政科复查在10个工作日报出;市局户政管理支队复核后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

  3、对哈市各区政府评选出的“十佳”先进人物中的外埠人员,在本市有合法私有产权住房,可给本人办理落户(须携带落户申请,评选单位证明,“十佳”证书、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房屋产权证和无前科劣迹证明,由评选单位直接到市公安局办理落户)。

  时限:派出所民警对申请人提交的落户材料进行调查,签署意见后报所长审批并在10个工作日内报出;分局户政科复查在10个工作日报出;市局户政管理支队复核后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

  4、外地来哈人员见义勇为或英勇救险,被评为哈市勇敢市民的,可给本人办理落户(须携带勇敢市民证书,评选单位证明,事迹材料,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和无前科劣迹证明,直接到市公安局办理落户)。

  时限:派出所民警对申请人提交的落户材料进行调查,签署意见后报所长审批并在10个工作日内报出;分局户政科复查在10个工作日报出;市局户政管理支队复核后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

  5、对在哈市居住五年以上,有合法私有产权住房和固定职业,可给本人及家属办理落户(须携带落户申请,房屋所有权证,固定职业证明,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无前科劣迹证明,到在哈市居住地派出所申报,市局复查审批落户)。

  时限:派出所民警对申请人提交的落户材料进行调查,签署意见后报所长审批并在3个工作日内报出;市局户政管理支队复核后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

  6、在六、七十年代因各种原因被遣返原籍或下放到农村,户口被迁出,后又返回哈市居住生活,在哈市有合法私有产权住房,可凭相关证明、证件办理落户(须携带落户申请,户口迁移证,住房产权证,固定职业证明,下放证明,无前科劣迹证明,结婚证、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到在哈市居住地派出所申报,市局复查审批落户)。

  时限:派出所民警对申请人提交的落户材料进行调查,签署意见后报所长审批并在10个工作日内报出;分局户政科复查在10个工作日报出;市局户政管理支队复核后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

  7、收养人收养14周岁以下未成年儿童,按收养法规定办理收养证后,可由收养人申报办理收养落户(须携带收养落户申请、民政局《收养证》或《收养公证书》、居委会证明,到收养人在哈市居住地派出所申报,市局复查审批落户)。

  时限:派出所民警对申请人提交的落户材料进行调查,签署意见后报所长审批并在10个工作日内报出;市局户政管理支队复核后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

  8、放宽市郊失地农民转非落户政策,只要本人提出申请,乡镇土地部门出具征地证明,由分局统一组织办理,市局审批。

  时限:派出所民警对申请人提交的落户材料进行调查,签署意见后报所长审批并在10个工作日内报出;分局户政科复查在10个工作日报出;市局户政管理支队复核后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

  9、18周岁以上出生未落户口,随父随母落户的,凭出生证或血缘关系证明到居住地派出所申请,市局复查审批(无出生证或血缘关系证明的,建议做随父随母亲子关系鉴定)。

  时限:派出所民警对申请人提交的落户材料进行调查,签署意见后报所长审批并在10个工作日内报出;市局户政管理支队复核后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

  哈尔滨市公安局户政管理支队咨询电话:876615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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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2-06-04
拿着报道证去当地派出所办理一下就可以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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