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去年一共纳税20元,其他费用3993元,当时账都做的没错,利润表和资产负债表也没有错。可是今天却发现在网上填写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个人所得税申报表的时候,去年所有的全部都填成0了(以为是零申报就都填零),请问这该怎么办啊?我税一分都没少交,就是网上的这个表填差了。请专业人士回答,跪谢!!!
纳税调整增加额:是指收入总额中反映的收入项目以及税收规定不允许扣除的支出项目的数额。包括超过规定标准扣除的项目、不允许扣除的项目、应税收益项目等三类。 其中:
①超过规定标准扣除的项目,填写企业超过《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规定》和其他有关税收规定的扣除标准,扣除的各种成本、费用和损失,应予调增应纳税所得额的部分。具体分为从业人员工资支出、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营等11项内容填写。
②不允许扣除的项目,填写按照税收规定不允许扣除,但企业已将其扣除的各项成本、费用和损失,应予调增应纳税所得额的部分。具体分为资本性支出、无形资产受让、开发支出等10项内容填写。应税收益项目,填写企业未计入应纳税所得额而应补报的收益。对属于计算上的差错或其他特殊原因而多报收益,可以用负号表示。具体分为少计应税收益和未计应税收益填写。
纳税调整减少额:是指根据税收规定应在收入总额中反映的免税收入以及应在扣除项目中反映而没有反映的支出项目的数额。包括弥补亏损、国库券利息收入、投资者标准费用扣除额以及其它四项内容。其中:
①弥补亏损:填写企业根据规定,以前年度亏损允许在税前弥补而相应调减的应纳税所得额。
②国库券利息收入:填写企业免于纳税、但已计入收入的因购买国库券而取得的利息。
③投资者标准费用扣除额:填写根据税法规定允许扣除的投资者个人的费用扣除数额。目前每人每月为1600元。
经纳税调整后的生产经营所得:填写个人独资企业或合伙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得总额。该栏数额等于企业利润总额加上纳税调整增加额减去纳税调整减少额。
请问个人独资企业只有老板一个人,并且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投资者个人所得税申报表中的收入总额为3000元、税金为180元,那在填写支付个人明细的时候收入额填3000元还是填3000-180元,应该把这个收入额填到“红利或股息”,还是填到“其他所得”里面?
追答在填写支付个人明细的时候收入额填3000元。
应该把这个收入额填到“红利或股息”,不该是其他所得。
分红不是将利润进行分配吗?那个3000只是营业收入不是利润啊?除去税金才是利润的啊。另外因为这个支付个人明细表每个月都要填,如果每次都填到“红利或股息”里面,是不是意味着分红可以在每个月都能发生而不是必须在年底才能分红,法律上有没有规定分红的时间必须在年底?望能一一回答
追答分红不是将利润进行分配吗?那个3000只是营业收入不是利润啊?除去税金才是利润的啊。
应该是先计算企业的盈利,3000元的营业收入要减掉营业的费用、税金等等,吧利润计算出来。
利润额才是 个人独资企业老板的收入,没有利润的话就没有分红的。
另外因为这个支付个人明细表每个月都要填,如果每次都填到“红利或股息”里面,是不是意味着分红可以在每个月都能发生而不是必须在年底才能分红,法律上有没有规定分红的时间必须在年底?
如果老板没有拿钱(工资。。),支付个人明细表就应该填 零 。老板拿了钱才需要填报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