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法律,恋人在恋爱期间,用了对方的钱,分手后,让还钱,不还就告诈骗,请问这个诈骗罪成立吗

如题所述

不成立,诈骗是一方用虚假手段,骗取受害人的财产,是受害人在误信的前提下追问

那他现在非叫我还,还找了要债公司,准备去家,那么这个事,如果通过法院和公安局该怎么处理???

追答

正上班,等下回

这个问题我看牵扯到两个法律关系词,即赠予和被赠予,就是被赠予人所获赠予人所赠财物为合法所得,但赠予人有权索回被赠予人所得被赠财物,简单的说,如果法院处理的话会要求你归还对方的财物,但对方需要证明你要归还的钱的数额是你与他相处其间所用数额,并且这个问题比较特殊,如果数额不是很大的话,且他无法证明的话,估计他会败诉

这个跟公安局没有半点关系,不用担心,而且你不需要承担法律责任,顶多算个民事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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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5-01-06
应该是不成立的
第2个回答  2015-01-06
不成立
第3个回答  2015-01-06
不成立追答

因为钱是你愿意为他(她)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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