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在环保方面发明并申请了专利,比现有的技术节能40%,是根据书本的资料改进的,希望能够为全国的环保做贡献,我不收取专利费,这也是工程技术人员的心愿。原单位说是侵犯了他们的申请权提起诉讼(离职不到半年)。经过审理,一年后法院判决我败诉,判决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归单位,主要原因是与分配的任务有关,理由是解决的问题与原单位是相同的技术领域,的确原单位也是从事这方面的环保业务。果真是这样吗?如果申请的专利与单位经营相同就应该归单位所有吗?的我提起了上诉,求教各位大侠指点,我应该怎么样把这个案子翻过来。
谢谢回复,只是你的这些话等于白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