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法制依据吗?我公司中标4000多万,专家就以我填写时间给我们废标了!
追答根据招标投标法第二十八条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
送达投标地点。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后,应当签收保存,不得开启。投标人少于三个
的,招标人应当依照本法重新招标。
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应当拒收。
第二十九条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
或者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并书面通知招标人。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因此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的标书只要满足密封要求都应该接受,但在截止时间后递交的就不可以了。你在截止时间前一天密封递交没有问题,招标人不应以此条件废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