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被公司辞退,若公司不按劳动法履行辞退补偿,应如何处理?

本人在某公司连续在职11个月(含两个月试用期),但至今未按照面试约定签定合同,现被老板炒。按照劳动法约定,这11-2=9个月应按双倍工资发放,试用期的2个月应考虑补偿(这个补偿是如何规定的?),现被炒,是否能追回这9个月的双倍工资?若公司不按此规定支付,怎么办?谢谢~~

  只要你有证据证明与用人单位有劳动关系,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主张10个月的双倍工资。

  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从第二个月起支付你双倍工资,补交社保,解除劳动关系用人单位还应支付经济补偿(法律规定详见《劳动合同法》第82、38、46条和《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6、27条)。关键一点就是证据,需要你和用人单位有劳动关系的证据。至于工作了多少时间,工资每月多少等,可以用“举证责任倒置”的原则,由用人单位来证明,如果用人单位不能证明,将承担不利后果。

  “举证责任倒置”在劳动法领域广泛存在。《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6、39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13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9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6条,《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第2条均有这方面的规定。工资支付凭证、社保记录、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考勤记录等均可要求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如果你想全面维护你的合法权益,建议你看一下《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和《社会保险法》,你才能知道用人单位到底在那些方面侵犯了你的权益,会使你一生受益。

  如果用人单位侵犯了你的合法权益,注意收集证据。如果将来仲裁或诉讼,这很重要。

  解除劳动合同(或劳动关系)时的工资支付时间详见《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9条,经济补偿金支付时间详见《劳动合同法》第50条。如果不按时支付,可以按《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3、10条或《劳动合同法》第85条规定办。不同的是前者可以直接主张,后者需要劳动部门责令后仍不支付才能主张。

  特别提醒:看我以上回答,要把书名号《》中所涉及的内容找到后,你才能充分理解我回答的意思。

  我的百度空间有以上提到的法律规定,你可以去查阅。追问

1、工作证算证据吧?
2、我的社保是从转正之后买的,买了9个月,属于证据吧?
3、工作笔记证据。
这些够了吧?

追答

工作证如果有用人单位的鲜章,肯定算证据,缴纳了九个月的社保当然也算证据。你肯定可以赢的。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2-06-07
用人单位没有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和未缴纳社保的行为违法,你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要求补缴社保;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和经济补偿金。
第2个回答  2012-06-07
有权要求公司支付二倍工资,若单位不支付,你有权向劳动仲裁机构申请劳动仲裁。

同时,可以要求单位支付违法解除的赔偿金。
第3个回答  2012-06-07
入职一个月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应该从入职开始计算双倍工资到离职,公司不按规定支付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第4个回答  2012-06-07
去劳动局,申请劳动仲裁,写一份仲裁申请,带上身份证复印件,还有合同以及在这个公司工作的一些证据,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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