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事故后,你要打三个电话。
1、拨打120电话抢救伤员 ;
无论是从道义上来讲,还是从你自身利益来考虑,都要先抢救伤员。伤员得到及时救助减轻损害程度,不仅是对伤者负责,同时也是对自己负责。要知道,交通肇事如果致人死亡的很有可能构成交通肇事罪,面临的不仅是民事赔偿,甚至将是刑事处罚(关于交通肇事罪,以后章节会谈到),死亡赔偿金也比残疾赔偿金高许多,伤残的又比没有伤残的高出许多。所以,第一步要做的就是抢救伤员。
如果急救车一时半会来不了,建议打车去,不要开事故车辆,车辆因发生碰撞有安全隐患,再者破坏现场致事故责任无法认定。
在实践中曾发生过发生事故之后,本来应该是横穿马路的电动车一方负主要责任,但司机为了抢救伤者,没有等120来到,也没有拍照取证,就开车把伤者送往医院,然后再报案。后来伤者不承认是横穿马路,交警出具事故认定书,认定司机对此事故负全部责任。理由是因事故现场发生变动,致使事实无法查清,而无法查清事故的原因是司机将车辆开离现场,所以要由致使无法查清事实的过错方承担全部责任。
因为已经发生过此类的案例,所以要提醒大家的是,发生事故之后,如果120一时半会来不了,因情况紧急需要把伤者送往医的,一定要先把现场照片拍下来,或者留下目击证人的联系方式,以便于交警能查清事实。
2、依事故的严重程度和当事方的态度来决定是否报警;
私了这种处理方式最适合于营运车辆,因为营运车辆每停运一天,损失的不仅是只是车辆本身,而是收入的减少。所以,如果事故不大,双方对事实及原因达成一致意见的,可以采取先行撤离后再协商赔偿事宜。
但在这里,我想提醒大家注意的是,在撤离现场之前,最好先把一些证据性的工作作好,再行撤离。或者简单的达成一个书面协议,具体来说需要记录的内容有:当事人姓名、联系方式、机动车驾驶证号、机动车牌号、车型、投保公司、保险单号、保险有效期、报案号。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碰撞部位、过错行为、事故责任等内容,并双方签字确认。并且对事故现场进行拍照或录相。因为在生活中不排除有那种当面达成口头赔偿协议了,但一旦撤离了现场,就不承认了。这样一来,因为现场已经变动,再报警,交警来之后,因为现场已经变动,如果不能提供相应证据的话,交警将无法做出责任划分的。
3、事故发生后,还应当及时的给投保的保险公司报案
这里特别提醒大家,发生交通事故后,应及时通知保险公司,并积极协助保险公司进行现场查勘和事故调查。发生与保险赔偿有关的仲裁或诉讼时,还应当及时书面通知保险公司。保险公司接报案后,如果事故是发生在外地的,保险公司的调度会委派当地的勘察员到现场勘察的。
4、应及时取证,保留证据
拍摄人员伤亡的情况、车辆受损前的行进方向、车辆受损情况、散落物、刹车痕迹、碰撞点等;(拍照时注意一定要把道路上的交通标线拍进来,因为这样才能判断出车辆在碰撞前是否是按着标线的行进方向行驶,也能证明哪辆辆有违章。简单说先拍大景照片,比如从四个正方位即前、后、左、右拍摄事故现场全貌,然后是碰撞点、剐蹭点的拍摄、散落物体的拍摄等)。寻找愿意作证的现场目击证人,留下联系方法;如认为肇事司机有饮酒嫌疑的,应要求进行酒精测试。关于收集证据的话题先说到这里,在后续的讲解中,你会发现在事故发生后积极主动的收集证据,对于以后的调解或理赔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在这里我只强调一点,一定不要忽略收集证据这一点,因为证据在当时不及时收集,有可能在以后永远也找不回来的。
5、获得对方车辆的保险单、行车证、驾驶证、身份证等复印件,如果肇事车辆是营运车辆的话,应复印营运许可证
这些证件上所记载的信息,对于将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赔偿纠纷,能起到很大作用。现在机动车都必须投保交强险才能上路行驶,有的车辆还投保的有商业三责险,而根据法律规定,通过诉讼索赔时,受害人可以直接把保险公司作为共同被告,主张保险公司直接向受害人承担理赔责任。但在现实的司法实践中,如果你没有保险单复印件的话,你无从知道车辆投保的是哪家保险公司,而且就算知道是哪家保险公司,你到法院立案时也无法证明肇事车辆与承保的保险公司之间有保险法律关系,这样一来,你将无法将保险公司列为被告。
同理,行车证可以证明肇事车辆的车主是谁,驾驶证或身份证可以证明肇事人司机的身份,这些东西在以后的诉讼中对于确定被告都有很大作用。
如果一旦双方无法达成赔偿协议,需要进行诉讼或鉴定的时候,收集来的这些证据,就用的上了。如果当时没有把这些证据固定下来的,事后再去弥补,你会很麻烦。所以,当事方,应视事故的严重程度,选择是否需要进行取证。
6、不要有侥幸心理,肇事后逃逸或者破坏、伪造现场。
《道交法》规定: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道交法实施条例》92条规定: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逃逸的,逃逸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责任。当事人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承担全部责任。
《交通肇事罪司法解释》对肇事逃逸行为进行加重处罚。
交通肇事罪原本的认定标准之一是“致一人以上死亡或三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责任或主要责任”但是,此司法解释又规定,如果肇事后逃逸的,认定标准就从致一人死亡降低到致一人重伤。
另外,如果你买的还有保险的话,比如车损险、商业三责险、车上人员责任险等汽车保险,肇事后逃逸或者故意破坏伪造现场的,保险公司将不会对你进行理赔,因为在这些商业保险合同中,肇事逃逸或破坏伪造现场的是他们的免责条款。所以说,聪明人别干傻事,这世上没卖后悔药的。
7、如果你搞不清楚事故责任应如何划分、有人员可能受伤的情况下万不可自认承担全部责任。
事故发生后,如果你搞不清楚事故应如何划分责任,有人员可能受伤点伤,但伤又似乎不重,此时千万不要觉着自己有保险,就同意交警以简易程序出具事故认定书,且认可自己承担全部责任。
在这里我举一个我处理过的案例予以说明。
某男驾驶一小轿车向右拐,有一辆电动车从后边追尾小轿车后倒地,在后座乘坐的一中年妇女也摔倒在地。事发生双方报警,司机也弄不清楚责任该如何划分,也弄不清楚中年妇女的伤情如何。交警对司机说你的车买的有保险,不管划你全责还是次责,保险公司都能赔1万块的医疗费,我看这个女的也没受什么伤,去医院看看最多也就是花一、两千块钱,你急着有事走,划你全责算了。虽说司机不懂但看到碰撞点是发生在快车道内还是认为不该自己担全责,但想想交警说的也有理,就同意以简易程序出具他负全责的事故认定书。然后带着中年妇女去医院看病,本想着没什么事,结果一拍片子尾骨骨折要作手术,仅医疗费大概需要花3万左右。此时司机才觉着自己不该担全责,但是因为是以简易程序出的事故认定书是不能复核的,最后只能自认倒霉。医疗费花了3万多,又赔偿对方各种损失1万元。
8、不要把买的商业保险信息透露给交警
有的风险意识强的朋友会购买各种商业保险,比如商业三责险或车损险等。在这里我想告诉大家的是发生交通事故后尽量不要把购买商业险的情况告诉交警,因为交警一旦知道你买的有商业保险,那么在划分责任时,有可能会让你多承担责任。因为交警会觉着反正有保险公司担着,也不用你个人自己出太多钱,还不如让保险公司多赔点钱,受伤的人也能得到更好的赔偿。但实际情况是,伤情究竟是否严重,会花多少钱,受伤人员的道德品质如何,都不得而知,如果伤情严重或者受伤人员讹诈你,保险金不足以赔付的部分则是要由你个人来承担的。所以说最好不要把购买商业保险的信息透露给交警,免得自己给自己找麻烦。
建议委托律师
另,给你个视频地址,是关于《交通事故处理实务》的,有更详细的解说。
http://you.video.sina.com.cn/a/4119084-170459695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