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初,工商局认定我违反不正当竞争法,和有奖销售,登记完让我签字,通知我到工商部门接受询问(没去),次日我成功注销了营业执照,并且店已转(新的营业执照已经办下来了)。6月13日工商的人打电话过来,我说我已经不经营了,工商说没用,工罚款,再不去工商局,就让法院传票,强制执行。我想问,现在营业执照注销了,如果我不接受询问,后果是什么?
如果拒不执行的话,经过复议期间后,工商局会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一、拒交工商罚款的,会产生的后果主要有:
1、会被依法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
2、会由法院进行强制执行,可由法院查封、扣押、冻结、处分当事人名下的财产。
3、可由法院将当事人加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会产生不良信用记录。
4、可被法院限制高消费,严重影响当事人的生活和出行。
5、可由法院对当事人进行司法拘留。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
第四十五条 行政机关依法作出金钱给付义务的行政决定,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的标准应当告知当事人。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的数额不得超出金钱给付义务的数额。
第五十三条 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行政决定的,没有行政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可以自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依照本章规定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
第四十六条 行政机关依照本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实施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超过三十日,经催告当事人仍不履行的,具有行政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可以强制执行。
行政机关实施强制执行前,需要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措施的,依照本法第三章规定办理。
没有行政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应当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但是,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经催告仍不履行的,在实施行政管理过程中已经采取查封、扣押措施的行政机关,可以将查封、扣押的财物依法拍卖抵缴罚款。
第四十七条 划拨存款、汇款应当由法律规定的行政机关决定,并书面通知金融机构。金融机构接到行政机关依法作出划拨存款、汇款的决定后,应当立即划拨。
法律规定以外的行政机关或者组织要求划拨当事人存款、汇款的,金融机构应当拒绝。
第四十八条 依法拍卖财物,由行政机关委托拍卖机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的规定办理。
第四十九条 划拨的存款、汇款以及拍卖和依法处理所得的款项应当上缴国库或者划入财政专户。任何行政机关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截留、私分或者变相私分。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
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处罚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的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当事人也可以在接到处罚通知之日十五日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复议机关应当在接到复议申请之日起六十日内作出复议决定。当事人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复议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出复议决定的,当事人可以在复议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逾期不申请复议也不向人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免费法律咨询
专业律师为你服务
0元注册公司
严选优秀专家
招募律师合伙人
上千订单全程辅导
律师合作
案源赠送辅导转化
首月免费代记账
300城市大平台
查
看
更
多
我想知道他们所谓的强制执行具体到什么程度?
追答可以对你进行司法拘留,查封、扣押你的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