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单方面与我解除劳动合同,我应该获得怎样的赔偿?急急急!!!

我已经过了六个月的试用期,目前已经超过将近两个月,公司突然以经营状况不好为由,解除与我的劳动合同(我签了三年的年劳动合同),让我下个月这个时候离开公司,按劳动法我该获得怎么样的赔偿?希望法律人士给一个专业的回答,万分感谢!!!

你好!
根据从2008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章 劳动合同的订立
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
  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三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
  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与试用期相同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第二十条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第二十六条 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的权利的;
  (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由劳动行政部门、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第二十七条 劳动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第二十八条 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劳动者已付出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劳动报酬的数额,按照同工同酬的原则确定。
二、根据上法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在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再根据从2008年5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章仲 裁第二节 申请和受理
第二十八条 申请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
仲裁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二)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
(三)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书写仲裁申请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第五十三条 劳动争议仲裁不收费。
由此可见,当初所签定的劳动合同至少是属于部分无效,目前用工单位提前三十天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届属违法,你可先找单位人事部或工会等部门协商,如无果你可寻求用工单位所在地劳动仲裁委员会请求仲裁。
祝你维权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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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2-07-04
公司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应按每工作一年赔偿两个月工资进行赔偿,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按一年计。追问

现在公司给我谈说过试用期不满一年赔偿我半个月的工资。我问了公司的老员工,他们说我们公司应该赔偿三个月的工资,而且我已经交了几个月的社保,我有权利要求公司为我签订失业保险协议,是不是这样?

追答

你工作未满一年按一年计算,应该赔偿两个月工资。不需要签订失业保险协议,只要你交有社保(含失业保险),在离职后如果没有新的工作,可去社保机构要求领取失业保险金。

追问

你的这个“赔偿两个月工资”是如何得来的,是因为公司违法解聘,我有权利要求得到的赔偿吗?如果我要求双倍补偿金,公司不同意我该怎么办?

追答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按每工作一年赔偿两个月的工资。公司不同意可以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设在当地劳动局里。

第2个回答  2012-07-04
公司的解聘属于违法解聘,你可以要求公司支付双倍的赔偿金,鉴于你已经在公司做满了8个多月,那么你可以要求公司支付相当于你两个月工资的赔偿金。追问

是不是公司违法解聘,就有权利要求公司支付双倍的赔偿金?那我的公司属不属于违法解聘?

追答

是的,从你提供的信息看,公司属于违法解聘,你可以主张双倍赔偿

追问

先在这里谢谢你的及时回复,公司还有一个理由就是我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这个理由充分吗?因为我已经过了试用期将近两个月了?如果以这样的理由解聘我是不是也属于违法解聘?

在线等您!!!

追答

考核是否合格,这个公司需要事前告知,否则不能对抗你。另外,你已经过了试用期,用这个理由也是很牵强的。所以给你的建议是,你可以要求公司承担违法解聘得双倍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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