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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题所述

1茶花女读后感
读完厚厚的一本《茶花女》我深深的松了一口气。
  我感受着玛格丽特的悲剧,期间不知有多少回想哭的冲动,竟没有流出一滴眼泪。这也许就是玛格丽特在我心中的定格。读完小仲马先生的《茶花女》,我的心情许久不得平静。也许是一口气读下来的缘故,又或者是由于作者是有过类似的亲身经历,整个故事异常真切。头脑里清晰地呈现着茶花女美丽圣洁的面容——因为“她的一生是罪人,而她死时是基督徒”。
  玛格丽特是个天使,她生活在最肮脏的领域,却保持着茶花般洁白清新的气质,她富裕奢侈却又一无所有。命运待她不公,试问谁想成为人们蔑视的对象?一个软弱的女子,在那样的生活环境里,哪有能力抗争?直到阿尔芒的出现,才带来了茶花女生命的阳光。伟大的爱情似乎总免不了缺憾,也许还是致命的。不是因为阿尔芒负担不起茶花女的生活,而是茶花女竟然为他改掉了过去奢侈的生活习惯并愿意与他过上朴实幸福的平淡生活。我所敬佩茶花女的也正是这一点。阿尔芒遭到父亲反对后未动摇对茶花女由衷的爱,他立场坚定,甚至不惜与父亲反目;茶花女对阿尔芒的感情也始终如故,但她表现得更无私,她为了阿尔芒的幸福,为了阿尔芒家庭的利益,毅然决定离开他。可想而知,茶花女离开小村庄的那天晚上,是多么得撕心裂肺啊! 最不忍心读的是茶花女临终的日记。在日记里,她向阿尔芒述清了一切,字里行间到处可以体味到她对阿尔芒真切的爱。失去他,茶花女便觉生活已无希望,一切也可告以完结。于是,她放任自己,以至病情逐日加重。直到死神就站在她身前时,她还一心惦恋着阿尔芒,多想临死前再见他一面,却至死也未能如愿以偿。
  在看看冯梦龙笔下的杜十娘,她的命运和茶花女惊人的相似,她的那个百宝箱里还有着惊人的财富。从何而来,那是她血泪的见证。她是用她的屈辱换来了物质上的富足,心中却无限向往美好的正常人的平静的生活。她同样聪明、美丽、善良。李甲对她的感情开始也是真的,但是自古以来,烟花女子的命运都是血和泪写成的,杜十娘也不例外。李甲一面对自己的家人心存畏惧,一面是又把杜十娘看成了一个待价而沽的货物。当孙富要高价购买杜十娘的时候,李甲的丑恶嘴脸就一览无余了!李甲的丑恶用心是一举多得,既摆脱了负担,又得了一大笔钱,这就是我们的谦谦君子!杜十娘终于明白,自己离开了一个小的丑恶的地方,最后还是逃到一个大的罪恶的地方罢了。她带着她对命运的绝望、愤怒、屈辱跳进了江里。她至死最终无依无靠。杜十娘是那样的爱生活,可是生活到底又给了她什么?——绝望!
  杜十娘比茶花女不幸的多,因为她的一生没有遇到人性的美好的东西,而至少茶花女遇到了,这一点美好的东西让她的一生有意义。
  还记得金庸名著频繁出现的经典语录:“问世间情为何物,只叫人生死相许。”又或是作者的言语:“一颗只能用世间最涩的泪才能打开的心,曼侬·莱斯特,面对玛格丽特·戈蒂耶,最终只有惭愧。”

2麦田里的守望者读后感
每一个人都有一段无法忘却的岁月,太多的敏感、偏执、荒唐、颓废、甜蜜与欢乐,使日子变得寂寞又温暖。站在一望无际的碧绿色麦田中,我想起了一个曾经的坏孩子——霍尔顿。
  我有段时间总是那么烦躁,会因父母一句话而暴跳如雷,会因朋友的一个动作而伤心欲绝。后来我渐渐明白,那段时光,叫做青春。霍尔顿就是在那个时候突然闯进我的世界。他剪一个干净的水兵发型,却满头褐色乱发,邪邪的样子,有些迷人。
  霍尔顿读书的地方叫潘西,一个私立的贵族学校。在这之前他还上过艾尔敦·希尔斯学校。那儿有一个非常势力的校长名叫哈斯先生。到了星期天,哈斯先生见到开了汽车来接孩子的家长就跑来跑去和他们握手,要是学生的父母穿的粗俗又朴素,那老哈斯就只和他们握一下手,然后假惺惺一笑,接着就和别的父母去讲话。青春的日子里,快乐和痛苦很容易被放大,刺激着我们敏感的神经,我们总是会因为这点或那点而不满或愤怒。霍尔顿受不了这样的环境,于是选择了逃离,戴着自己的猎人帽拎着行李想要去往西部。
  在临走前,他想要再见见自己的妹妹菲苾。于是托人送去一张便条,约在博物馆旁边。过了好一会儿,菲苾终于来了,她拖着霍尔顿在胡敦读书时用的旧箱子装满了行李决心与哥哥一同离开。霍尔顿没办法,只好放弃了去西部。青春就是这样,充满了叛逆霸道却一心想要离开,最后在种种的牵绊下放弃了目的。
  文中有一段让人印象深刻的话:“一个不成熟男子的标志是他愿意为某种事业英勇地死去,一个成熟男子的标志是他愿意为诶某种事业卑贱地活着。”我们可能很难相信这句话出自一个老师之口,但的的确确是这样,那时候学校里的老师大部分都是势力的伪君子,他们认为为了苟延残喘地活着不惜一切的人是成熟的,为了某种精神或理想的人是可笑的。就连孩子们读书,也是为了日后能买辆凯迪拉克之类的东西。霍尔顿曾经同妹妹说,他想要当个麦田里的守望者,守护一群小孩子。相信也有很多人拥有过类似的理想,只是那个理想太过遥远,来不及努力就已经长大。长大意味着放弃,放弃掉有过的美好理想,成为所谓的“成熟男人”,为了某种事业卑贱地活着。这是种痛苦的生活方式,但绝大多数人会为了生活背叛心灵。
  最后霍尔顿生了场大病进了医院,至于后来的事,无人知晓。于是留在书中的霍尔顿再也没有长大,我想他依然是那个天真的,单纯的“坏”孩子。
  成长似乎是个永恒的话题,有时候,懵懂的我们选择把自己的不满和内心的小叛逆藏匿于心中;有时候,为了迎合社会,我们学会了伪装,学会了恭维,学会了欺骗,学会了送给别人一个个假笑;有时候,为了追逐名利,我们麻痹了自己的内心,封锁住心中真实的想法,用一份份赤裸裸的假模假式包裹自己,竭尽全力不让真实的内心显露于外。我们越是这样做,越是会发现——其实别人都在这么做。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2-07-04
我确实没给别人发过
海狼:作者:(美)杰克·伦敦。类型:冒险/爱情。
坦白地说,个人觉得这是自己读过的杰克·伦敦的作品里最不深刻的一部了。不过同时也承认这本书很好看,似乎主题与情节总是不可以兼得。
话说一个四体不勤、五谷不分的文学评论家亨甫莱,去旧金山看望朋友,坐的轮船不幸沉没,自己被一艘捕鲸船“魔鬼号”救起。同时结识了船长“海狼”拉登。但拉登不将亨甫莱送回家(要是送他回去故事又怎么展开呢),而是将他留在船上做苦力。
可怜的亨甫莱不得不适应这个以前完全没有体验过的“小社会”,这里没有道德、没有法制,只有弱肉强食。手无缚鸡之力的亨甫莱也开始学着伪装自己很强大,并且真的一步步地变得强大了。比如在他跟厨师的斗智斗勇中,一开始是受气包,后来变得不再懦弱,最后让那个厨师向他俯首称臣(那段两人比着磨刀的情节让人觉得好笑又可悲)。
海浪不允许任何人对他的权威提出任何挑战,对所有的人实行“魔鬼”式的统治,对水手的生命也视如草芥,让“魔鬼号”真的变成了一个人间地狱。
同时他跟海狼之间也开始了交往,因为在船上海狼就是独裁者,所以亨甫莱当然要学着讨好他,一边自己在船上过的能够好一些。亨甫莱惊讶地发现原来海狼绝不是一个单纯的四肢发达的野兽,相反,海浪学识渊博,读过许多书(那些书在《马丁·伊登》里就出现过,是马丁学习的素材,同时也是作者学习的素材)。
亨甫莱觉得很不解,既然海狼那么聪明,那么“完美(身体上的)”,为什么不干一番事业呢?可是海浪觉得那是不可能的,人生本来也没有意义,到头来还是化作泥土供别人践踏。关于海狼蔑视生命的那一段,我觉得是书中最让人印象深刻的一段,当然观点我还是不能同意,太过极端,尽管确实有它有道理的地方。
因为海狼的残暴统治,几名水手联手起来反抗海狼,把他扔到了海里。然而海狼竟然从海里爬了上来。并且镇压了起义,后来又利用风暴将那几名水手置于死地。亨甫莱因此被提拔为了船上的大副。
而亨甫莱也学会了在这个弱肉强食的小小世界里如何委曲求全,他讨好海浪,只为了生存,只为了能够活下去,尽管这让他失去了以前的尊严。
就在一切变得好像不那么危机四伏的时候。发生了一件事。又一艘船遇难了。海狼理所当然地又把这几个人据为己有。不同的是,这次遇难的人有一种女人。亨甫莱当时觉得,自己已经很久没有见到女人了……(你懂的),并且这个女人亨甫莱还了解,是一个小说家,自己还批评过她呢。
赫德也对亨甫莱有所好感,毕竟在这个险恶的环境中,亨甫莱是一个唯一她所相识的人。不过她并不了解这条船上的生存法则,目睹海狼野蛮的暴行后,赫德也怒斥亨甫莱是懦夫,不敢出面阻止。亨甫莱忍辱负重,他要为赫德着想,不能让她受伤害。
曾几何时,亨甫莱觉得自己一辈子也不会结婚的(他都三十五了)。永远也不会坠入爱河,可当他脑海中反复出现赫德的简历的时候,他终于明白自己错了。
不过这种爱恋的甜蜜很快就被忧心忡忡所取代,自己都这样,更何况海狼呢,尤其在亨甫莱看到了海浪看赫德那种目光后。但是他又反抗不了海狼,怎么办!他只能祷告,希望这一切不要发生。
但是爱神还是给了亨甫莱力量,亨甫莱从梦中惊醒,在听到赫德的呼救声后,亨甫莱及时赶到,阻止了施暴的海狼。其实他是打不过海狼的,然而关键时刻(估计是情绪过于激动),海狼的头痛病发作,导致暂时性失明。亨甫莱知道这是一个千载难逢的好机会,于是连夜带着赫德以及必备的食品乘救生筏逃走了。
接下来就很浪漫了,两人逃离了海狼的魔爪,虽然艰辛,但也乐在其中。这时候的亨甫莱也已经成长为了一个真正的男子汉,他认为如果以前的自己看到现在的自己,无论如何也不会相信的。
接下来两人漂流到一个无人小岛上,为生存而作种种努力(有点儿鲁滨逊的味道)。为了能够盖好房子,赫德不得不狠下心去残杀年幼的海豹(有点儿《热爱生命》的味道)。
就在两人日生情愫,日子也过得好一些的时候。一天早上,亨甫莱吃惊地发现,魔鬼号居然也飘流到了这座岛上。亨甫莱不敢再往下想,但总得去探一探虚实。原来就在亨甫莱和赫德逃出后不久,拉登就被彻底地推翻,全体船员追随了拉登的弟弟,上了另一条船。他们将魔鬼号留给拉登,任其自生自灭。
此时的拉登已经完全失明,亨甫莱觉得他已经没有什么威胁。不过还是不敢掉以轻心。不过也有好处,因为有了魔鬼号,他和赫德就可以回到故乡了。
两人开始了对魔鬼号的修复。就当船快修好的时候,拉登将这一切都毁坏了。亨甫莱一怒之下真想杀了拉登,但是拉登说“你不会的,那样你就不是亨甫莱了(恶人与山人的区别不就在于此吗)”。拉登仍在想方设法与两人同归于尽。但是拉登的身体情况越来越差,有一天他躺着一动不动,亨甫莱以为他死了,于是就去摸他的脉搏,谁知脉搏强劲有力。就在亨甫莱意识到中计了的时候,那双铁钳般的手早已紧紧地扼住了他的喉咙……
亨甫莱以为自己一定死定了。当他再睁开双眼的时候,发现赫德在他的面前。险恶的环境也锻炼了赫德,赫德用打海豹的木棒击昏了拉登,从而救了亨甫莱一命。
受此打击的拉登真的没有力量了,不久也就真的死了。亨甫莱和赫德也修好了魔鬼号,同时为海狼举行了“海葬(就像海狼以前对水手们所做的那样)”,一条船向小岛驶来,亨甫莱说,“在他们来之前,再亲一个。”
海狼带着他的人生观葬身海底,在这个世界上尽管存在弱肉强食,但是拉登却忘了,人之所以成为人,是因为除了野兽的本性之外,还有感情。毕竟,人之所以成为人,乃是因为互帮互助,并非相互杀戮。
第2个回答  2012-07-11
范文一:
四大名著之一的《水浒传》总算被我啃完了,好辛苦!不过,我总算明白了很多道理.
不必说宋江和小旋风柴进的仗义疏财,也不必说武松漂亮的醉拳,吴用的足智多谋.单说天真烂漫的李逵,他颇有些野,一身鲁莽庄稼汉和无业游名的习气,动不动就发火,遇事不问青红皂白,总是一说二骂三打.结果不是吃亏就是后悔,但是却有"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的气概,最重要的是他身上有一种英雄气概,有一种愿意为兄弟两肋插刀的仗义,他这一点让我尤其感动.

我试想,假如让他来到我的身边,相信没有多少人能有他这样的魅力.这不是因为他的相貌,也不是因为他有所么高挑的身材,更不会是他有大把的财富,就一点,就是他那在别人眼中芝麻大的优点.请不要小看他那芝麻大的优点,在这世界上就要灭绝了.

我总觉得我们在生活中对于朋友甚至亲人少了一份亲情,少了一份哥们儿友情.

我清楚的记得,在我咿咿呀呀学语时,我经常毫无顾忌的到邻居家吃饭,没有礼节,没有拘束,只有欢乐.邻居家的姐姐现在和我还是和原来一样好.在我哭着闹着不上幼儿园时,我们和邻居经常一起聊天,但是我们开始装上了一扇木门.

现在当我知道为了未来奋斗的时候,我家的门也变成了三厘米厚的防盗门.这就像一条河,让我们和邻居的感情隔在天地两岸.这就像《礼记》里说的:"今大道即隐,天下为家.各亲其亲,各子其子,货力为己."

我们的社会很自然的少了一份爱,一份及其重要的爱——一份关怀.对于关怀,也许只需要一句简单的问候,或者是一个会心的微笑,就能让人喜笑颜开,就让人感受母亲般的关怀.不要太吝啬,一句问候,一个微笑不会让你失去什么,只能让你的人格得到升华.

水浒传读后感 范文二:

刚接到这个题目的时候着实吃了一惊,我看《水浒传》已经是3年前的事了,剧中人物早已忘了一大半;而且我最喜欢的是《三国演义》,《水浒传》本来就没认真看.迫不得已,只得从网上下了一套好好研读,竟发现:其实水浒传真的是不错.
第一点,也是最引人入胜的一点,就是书中那一百单八将.人物虽称不上个个性格鲜明,但也每人都有自己的拿手绝活,例如浪里白条张顺水性奇佳,玉臂匠金大坚石刻技术拔群,还有入云龙公孙胜令人闻风丧胆的魔法,哪一个不是人中奇才 有人说《水浒传》里108将是勉强凑齐的,就是为了凑传说中的108星.我也不否认这点,可如果要是真的有多少些写多少,那么不仅少了一份奇幻色彩,也丢失了一百单八将从天而降的意义,水浒传在人物塑造方面可谓是极品.
第二点就是《水浒传》中对剧情的刻画描述.《水浒传》从九纹龙大闹史家村到一百单八将聚一堂,从宋江大破连环马到宋公明全夥受招安,中间事情的繁琐,人物的众多,令人望而生畏.可施耐庵却用自己优秀的文笔将如此长的故事娓娓道来却丝毫没有拖沓之感,而且一环套一环,使读者不由得继续往下看,仿佛自己到了真实的故事中去了一般,真是让人叹服.
第三点我要说的是《水浒传》对于历史的记述.大家可能都要笑我吧,这样一个类似于"科幻神话"的故事,根本就是瞎编,哪有什么真的历史.的确《水浒传》是神话故事,可他对当时民不聊生,奸臣当道,外敌入侵,军队战斗力下降的社会从一个特殊的角度进行了剖析.你们想,如果人民生活舒适,那么怎么会有100多好汉奋勇起义 如果忠臣当道,那么为什么高逑会当宰相 如果国家太平,那么金朝来干吗 如果军队丰足,那么何必招安呢 在我看来,水浒传不止是一本有意思的小说,更是一本反映当时社会的历史书.
我说了这么多,其实没什么用,只不过把《水浒传》好的地方举了出来而已,我还依旧喜欢《三国演义》.所以,每个人心目中的好书是不一样的,我希望我们每个人都能找到自己喜爱的,有意义的好书.

水浒传读后感 范文三:

《水浒传》一书记述了以宋江为首的一百零八好汉从聚义梁山泊,到受朝廷招安,再到大破辽兵,最后剿灭叛党,却遭奸人谋害的英雄故事.读完全书,印在我脑海里挥之不去的只有两个字:忠,义.
忠,即是对自己的祖国,对自己身边的亲人,朋友尽心竭力.宋江在种种威逼利诱之下,仍然对自己的祖国忠心耿耿,这就是忠;林冲的妻子在林冲被逼上梁山之后,对高俅之子的凌辱,宁死不屈,最终上吊自杀,这也是忠.在当今这个社会中,相信很多人都能做到一个"忠"字,但是,却很少有人能够做到一个"义"字.

一个"义"字,包括了太多的内容.《水浒传》中一百零八好汉为兄弟,为朋友赴汤蹈火,两肋插刀,就只为了一个"义"字;为人民除暴安良,出生入死,也只为一个"义"字.由此可见,一个"义"字虽然只有三笔,有时却要用一个人的生命去写.在现实生活中,给人让座几乎谁都可以做得到,但救人于危难之中却不是谁都可以做到的.因为它需要有相当的勇气,甚至是一命换一命的决心.

义,可以解释为正义.一个具有强烈的正义感的人,就是一个精神高尚的人.古往今来有多少英雄好汉,舍生取义.难道是他们不怕死吗?他们为了正义,为了真理可以奋不顾身,因为强烈的正义感清楚地告诉他们,什么是不该做的,什么是值得用生命去奋斗的.一个没有正义感的人,是不会理解这些的.因为他的正义感已被麻木所吞噬,奋斗的激情已经被冻结,只是他的灵魂被社会中一些丑恶的东西同化了.

我还清楚地记得《水浒传》英雄中有一个黑大汉,他生性鲁莽,性情暴躁,经常为小事与他人发生冲突,甚至搞出人命案.但他却能够路见不平,拔刀相助,令那些丧尽天良的家伙们闻风丧胆.在现实生活中,虽然没有这样惊心动魄的大事发生,但"义"字却渗透着我们的生活.对朋友讲义气,是小义.对素不相识的人或事物也用一种正义的眼光去看待,就是实际意义上的大义.我们中华民族,是一个大义的民族,当日本侵华,多少义气凛然的革命烈士,用他们的满腔热血,誓死不屈,才成就了今日蒸蒸日上的祖国.董存瑞舍身炸暗堡,黄继光用自己的胸膛堵住了敌人的机枪,这些都是炎黄子孙大义的延续,是中国历史上挥之不去的光辉.

一个人,可以不相信神,却不可以不相信"神圣".当前,我们青少年最主要的任务就是把我们的祖国建设得更加繁荣昌盛.因此,这也是我们民族大义的根本所在.让我们相信这一份"神圣",用自己的双手去维护这一份"神圣".

水浒传读后感 范文四:

读了《水浒传》后,最大的感受就是书中的英雄们的豪情壮义,仗义疏财。先说智取生辰纲的七条好汉。智取生辰纲,是梁山好汉一番轰轰烈烈的事业的发端。 这一段好汉壮举,轰动了水浒世界里的江湖。但是晁盖一伙,做下这桩弥天大案,背后 的真实动机又是什么?是为了劫富济贫?还是说为了准备" 农民革命" ?显然都不是。 黄泥冈上,这一伙好汉劫得了十万贯金珠,而后大概经过坐地分赃,晁盖、吴用等回了 晁家庄园,三阮则" 得了钱财,自回石碣村去了。" 随后并没听说他们有济贫的打算, 也没见他们准备扯旗造反(或曰起义),如果不是东窗事发,保不准他们真的就此安心 做了富家翁,一世快活。因此,这桩大案,打劫的固然是不义之财,但其实质,说穿了, 就是一次黑道行动。
再看鸳鸯楼上那幕血案,武松连刃十数人后,一片血泊之中,从容地将桌上银酒器 踏扁,揣入怀里带走;而即使粗心卤莽至极的角色如李逵,沂岭之上杀了假李逵后,也 没忘进房中搜看," 搜得些散碎银两并几件钗环" ,都拿了——李逵虽极端厌烦女色, 但也知这些沾满了脂粉气的钗环可以换钱换酒,照拿不误。而后,还去李鬼身边,搜回 了那锭被骗去的小银子,在这种事儿上,黑旋风也足够细心。赞同2241| 评论(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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