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借钱不还, 还屡次找借口推辞怎么办(主要是金额太大)

如题所述

方法一:以毒攻毒法
对于有些忘性极强的欠债人,恼羞成怒的你又无法用黄世仁的讨钱办法来对付这些昔日的“杨白劳”。如此一来,难免会愁眉不展大伤脑筋。
其实大可不必,俗话说:“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编个充分的理由,花言巧语,分文不揣地约上欠债人逛商场,见到你喜爱的东西直接开口向他/她借钱。他/她欠你多少你就借多少,最好把利息也加进去。
方法二:“易货”置换法
至于那些“揣着明白装糊涂”的人,往往把钱借给他/她以后就如同肉包子打狗——有去无回。而且他们恐怕对你的讨钱招数也早有防范。不过也没关系,学会“易货置换法”准叫他/她防不胜防。
首先注意观察属于欠债人的物品,其价值最好稍微大于或与所欠钱款等值。之后,找个最佳时机,装出没有任何动机的样子将其“借”到手。直到欠债人还清所欠债务之前你也拒不归还。这样就算是亡羊补牢,也不会为时过晚。
方法三:借刀“杀鸡”法
实在无法直接对付欠债的“铁公鸡”,那就只能借刀杀“鸡”了。找一个和欠债人熟悉的人,当然,此人必须和你也很熟悉。然后,围绕目前你的经济困境对其大诉其苦,并把占用你钱财的欠债人罗列一番,旨在让对方出面替你向欠债人说出你难以启齿的讨钱话。
此法也可以套换使用,直接找到欠债人表述一番,同样可以起到相同的作用。不过这招需要一定的演技,千万不能被人发觉你是指桑骂槐,要不然容易弄巧成拙。
方法四:动用武器法
对付那些“滚刀肉”般的欠债人,也许你即使是使尽浑身解数也依然无效。那就只能动用最后一招——诉诸法律。
因为法律注重证据,毕竟是空口无凭,当白纸黑字的借条存在时,如果借债人不按借据约定支付欠款,法律就是对付上述类型欠债人的最有力的武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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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以上的回答对你有所帮助。追问

法律程序怎么走 不会判好了 还要推迟1-2年执行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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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2-07-09
委婉说2次,如他还无动于衷,直接说。譬如:有借有还,再借不难。等等一系列话。
第2个回答  2012-07-09
如果你最终要寻求法律的帮助的话,我想你应该明确一下几点,因为这里关乎到诉讼时效的问题。诉讼时效,是你如果在一定的期间内,不行使权力,就会丧失请求人民法院依法保护其民事权利。在法律的规定中,一般债务关系的诉讼时效为2年。但是还是要分具体情况。
首先,你们的债务债权关系有没有具体约定的时间。如果有明确的约定履行期限,若果有的话,自你们约定的期满之日起算,即以其次日为诉讼时效的第一天。比如,如果你们当初约定在2011年1月11日发生了债权债务关系,然后约定一年后还钱,即2012年1月12日为诉讼时效的起算日,从这一天起,经过两年后的2014年1月11日为诉讼时效最后一天,在这段日子里你起诉法院,都可以得到法院的支持。
其次,如果你们当初并没有约定日期的话,那诉讼时效就从债权人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即,你要求对方在一个明确的时期里还钱,规定了一个期限,那么在这个期限届满之日,诉讼时效起算,起算方法跟第一点一样。当然,要注意的是,如果再你第一次向债务人主张权利时,你的债务人就明确表示不履行义务的,那么诉讼时效期间就要从这一天,即他明确表示不履行义务之日起算。
最后,像你这种情况,你要求债务人还债,债务人也没有明确表示不还的话呢,你的诉讼时效就只能依照法律的规定,讼时效期间的开始,从权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开始计算,即从权利人能行使请求权之日开始算起,也许就是你现在的情况就可以算作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你的权利受到损害了。
这里当然得告诉你,诉讼时效过了,在法律上会有什么样的后果。诉讼时效是法律给你债权的一个保障,如果你在诉讼时效期间针对你的这项“收不回”的债权提起法律上的救助,那么在法院查明真实的情况下,你的钱就肯定拿得回来,如果你过了这个诉讼时效,那么一旦你的债务人不还钱给你的话,那你就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了,因为如果你想用正当的方式,比如说法律来帮你拿回钱的话,就得不到法律的支持了,因为这是你怠于行使权利的后果。
不过,也有例外,就是在过了诉讼时效期间后,你去起诉的话,法院会受理你的起诉,如果在审判过程中,你的债务人没有把“过了诉讼时效”这一点拿出来抗辩的话,那么你的诉讼请求仍然会得到法院的支持。
所以这里给你的意见是,首先你们先定一个还款的宽限期,过了这个期后,他若再不还,你就要在两年之内起诉他。因为是朋友,撕破脸不好,不过从法律的角度来讲,先订一个还款期的话,也给了他台阶,也给了你一个法律依据。诉讼也只是民事诉讼,不会有什么刑事后果的。
第3个回答  2012-07-09
有证据吗,有的话可以发院起诉,没有的话仙取证!追问

诉讼程序是怎样的 如果他翻脸了 有也不还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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