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驾驶一台机动车,与三轮摩托车发生交通事故,交警判定我负主要责任,他为次要责任,我只买了强制保险,!

他在医院漫天要价,,本来只是左眉上方摩擦,连了十来针..! 我到医院交了3000块钱,之后我没有钱了,怎么办啊???

你有交强险就不用担心了,估计他的所有费用都在交强险范围内(医疗费超过一万之后,你要承担超过部分的70%)。
换言之,你可以不管他了,让他治疗完后上法院起诉吧,到时法院会判决你的保险公司赔偿。追问

我是自己找保险公司呢.? 还是由法院判决公司赔偿.? 现在费用在2万三千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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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2-07-21
如果是对方讹诈你,谁都没有办法。
不过你可以等着交警判决。
交强险对事故中的三者人伤医疗费用的赔偿限额是10000元(一万)。
你是主要责任的话,你应该负担70%的费用,也就是说,如果对方在医院花销10000元的,你只需要承担7000元就可以了。这些合理的费用保险公司是能报销的。
如果你觉的交警处理的不满意,你可以到法院起诉。(尤其适用于讹诈)追问

对方现在就是处于这样的状态.!

第2个回答  2012-07-11
你有交强险,交强险限额内不分责任赔偿1万元,所以你无需理会,让他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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