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想报警,告诈骗,诈骗犯坐牢出来是不是就不用还钱啦?

我的一个朋友欠10几个人的钱,(其中包括欠我)数额很大,现在人跑了,
1,钱已经用完,没有财产,在她名下没有任何房产,怎么办,可以怎么拿到钱呢?
2,坐几年牢出来后,我的欠条还有效吗?不是说两年内有效吗?
3,我那朋友欠我30万,但欠其他人共700多万,做完牢出来什么时候才轮到我啊?

  我的想报警,告诈骗,诈骗犯坐牢出来钱还是要还的,欠条没有期限。坐牢以后还是要还钱的。.1没有财产,可以做财产公正。比如房产之类的。2.欠条没有期限,除非你们规定的期限。同样也会生效。即使他没有现金,也会通过其他方式偿还。法律效应,强制执行的 。
  诈骗,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款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由于这种行为完全不使用暴力,而是在一派平静甚至“愉快”的气氛下进行的,加之受害人一般防范意识较差,较易上当受骗。‍满足两个条件即构成诈骗:一是嫌疑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二是嫌疑人虚构了一些事实或隐瞒了一些情况,嫌疑人的诈骗行为视成立的。另外,只要你报案公安机关就应该立案,具体的证据和事实情况是公安机关的责任范围,构成何罪是法院的职权范围,不予立案是不正确的。若想维护权利,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提起申诉,并可复议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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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6-09-10
法院可以判决被告人返还或责令退赔。

其法律依据为:
刑事诉讼法的第一百三十九条规定:
被告人非法占有、处置被害人财产的,应当依法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被害人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追缴、退赔的情况,可以作为量刑情节考虑。
刑事诉讼法的第三百六十六条规定:
查封、扣押、冻结的财物及其孳息,经审查,确属违法所得或者依法应当追缴的其他涉案财物的,应当判决返还被害人,或者没收上缴国库,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判决返还被害人的涉案财物,应当通知被害人认领;无人认领的,应当公告通知;公告满三个月无人认领的,应当上缴国库;上缴国库后有人认领,经查证属实的,应当申请退库予以返还;原物已经拍卖、变卖的,应当返还价款。
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7-11-25
欠钱还钱是天经地义的。他就座一万年的牢也得还你。所以,你大可放心,只要你手里有欠条,就没有问题的。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3个回答  2008-01-19
如果他属于诈骗,并且你也告他,法院受案后,判决坐牢前会要求退还你们的钱的。
第4个回答  2008-01-20
1.没有财产,可以做财产公正。比如房产之类的。

2.欠条没有期限,除非你们规定的期限。同样也会生效。

3.欠700多万。不是小数目,你不必担心你的钱。

即使他没有现金,也会通过其他方式偿还。。

法律效应,强制执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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