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几天从商业街餐厅出来,就听见有人喊抢劫!回头一看,一个女生倒在地上,另外一个女生扶着她,正巧那个人向我这边跑来,我上前飞起身向那名男子胸口踹了一脚,男子被踹进花坛。我上前反剪他双手,制服了他。然后男子说明自己是附近艺术学校的学生,正在拍摄电影作品,我表示怀疑,直到民警到来。后来他们确实是学生,在拍摄电影。男子右小臂骨折,多处瘀伤,称我是多管闲事,要我负全责,支付赔偿医疗费。请问有相关法规规定见义勇为误伤他人是否也要承担责任?
那些学生自己拍摄电影课程的作业 没有公司 问了一下貌似连拍摄文件许可文件都没 就这样的还出来街上拍摄 这不是扰乱公共治安吗?我这一赔偿 我一辈子都不去见义勇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