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义勇为误伤他人是否要承担责任?

前几天从商业街餐厅出来,就听见有人喊抢劫!回头一看,一个女生倒在地上,另外一个女生扶着她,正巧那个人向我这边跑来,我上前飞起身向那名男子胸口踹了一脚,男子被踹进花坛。我上前反剪他双手,制服了他。然后男子说明自己是附近艺术学校的学生,正在拍摄电影作品,我表示怀疑,直到民警到来。后来他们确实是学生,在拍摄电影。男子右小臂骨折,多处瘀伤,称我是多管闲事,要我负全责,支付赔偿医疗费。请问有相关法规规定见义勇为误伤他人是否也要承担责任?
那些学生自己拍摄电影课程的作业 没有公司 问了一下貌似连拍摄文件许可文件都没 就这样的还出来街上拍摄 这不是扰乱公共治安吗?我这一赔偿 我一辈子都不去见义勇为了

你没有过错,因为拍摄电影的公司并没有告知是在拍电影,该公司应该和可以预见后果,还这样做有过错,要承担责任;你在不知道也不可能知道的前提下,出于一个国民的良知所做出的行为没有过错,而且《刑法》明确规定,对于抢劫犯罪可以刑事“无限正当防卫权”。

我建议你不要赔偿,让他们去法院告你,而后你请律师,把拍摄电影的公司申请进来做被告,他要求你赔偿的诉讼请求法院不会支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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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2-07-07
你好!
看了你的情况,你的这个行为属于过失造成他人伤害,需要赔偿所有的损失!
其实就算你不是过失,真的见义勇为,造成第三人伤害的,也要承担赔偿责任,但是如果在见义勇为的案例中,你承担了赔偿责任的话,也可以向受益人追偿(就是你救的人),支付你承担的赔偿,这个就是法律的公平原则。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2-07-07
按照法律规定,受害人因受误伤造成的一切损失,应当由引起这起事件的行抢人的抢劫案犯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所以不用啦
第3个回答  2012-07-07
呵呵 建议你去找喊抢劫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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