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票的提示付款期限自出票之日起10天,出票人在支票上另行记载到期日的,该记载不具有票据上的法律效力

这句话对吗?

正确,票据法规定支票有效期是10天,如果遇节假日自动顺延一天.即节假日后第一天上班就需要去兑付,过了这天就作废了。支票上另行有记载违背票据法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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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2-07-06
对的。根据《票据法》第八十四条 规定:支票必须记载下列事项:

(一)表明“支票”的字样;

(二)无条件支付的委托;

(三)确定的金额;

(四)付款人名称;

(五)出票日期;

(六)出票人签章。

支票上未记载前款规定事项之一的,支票无效。不需要出票人另行规定到期时间,根据支票的出票日期来算就行了。
第2个回答  2012-07-06
是正确的
第3个回答  2012-07-06
正确。
第4个回答  2012-07-06
对的
第5个回答  2012-11-10
对 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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