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离异后,给予子女抚养费的年龄上限是多少?

若父母离异,子女由母方抚养,父方需缴纳抚养费,那么子女年龄至多大父方就无需在继续支付了呢?
若子女仍在上大学父方是否仍有义务按比例继续供给子女学费?
赏分不多,期待有经验者、好心人回答,谢谢……

第一,你父亲按照法律正常规定应该支付到你18岁成年为止.

若子女在上高中或大学,无生活来源未独立生活的,可请求父母支付在学期间的学费、学杂费、生活费等。

若因现实情况造成上述费用增加的,而父母原来给的生活费已明显不足,可向法院提起:抚养费纠纷之诉,请求法院判令父母适当增加抚养费,不过抚养费的比例一般不得超过父母月收入的40%,最高也是50%。所以一定程度上和你父母的经济收入也有关系。

从情理上父母在未成年或未独立生活子女遇到生活学习上经济困难时可以给予适当帮助,但如果以为父母是没有任何理由拒绝对子女的要求100%答应的也是不正确的。

所以到你18岁之后,要协商进行,或者说如果你念书时确实有经济困难可以到法院申请要求父亲帮助,但前提是你上大学已年满18岁,有责任和义务自己解决一部分生活费,比如助学贷款或是勤工俭学等等....

下面是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二十一条 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
第二十条 婚姻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的“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是指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或者丧失或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等非因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
第二十一条 婚姻法第二十一条所称“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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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08-0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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