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你专科是英语,所以考法律本科的时候需要加考。
课程代码 课程名称 学分 课程类别 考试方式 大纲
0553 毛泽东思想概论 2 必考 笔试 查看
0554 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原理 3 必考 笔试 查看
0049 俄语(二) 14 任选1门 笔试 查看
0244 日语(二) 14 笔试 查看
0359 英语(二) 14 笔试 查看
0094 公司法 4 必考 笔试 查看
0121 国际私法 4 必考 笔试 查看
0127 合同法 5 必考 笔试 查看
0455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 4 必考 笔试 查看
0463 劳动法 4 必考 笔试 查看
0474 知识产权法 4 必考 笔试 查看
0586 法律文书写作 3 必考 笔试 查看
0588 国际经济法概论 6 必考 笔试 查看
0671 婚姻家庭法 4 必考 笔试 查看
3266 诉讼实务 3 必考 笔试 查看
3267 中国司法制度 3 必考 笔试 查看
3268 国际金融法 3 必考 笔试 查看
4536 法律毕业论文 0 通过 实践 查看
专接本加考课
课程代码 课程名称 学分 课程类别 考试方式 大纲
0209 民法学 7 加考 笔试 查看
0211 民事诉讼法学 5 加考 笔试 查看
0320 宪法学 4 加考 笔试 查看
0333 刑法学 7 加考 笔试 查看
0557 法理学 7 加考 笔试 查看
1、报考条件:
①学科门类为哲学(01)、经济学(02)、法学(03)、教育学(04)、文学(05)、历史学(06)、管理学(11)类的专科及专科以上毕业生,可直接报考。
②其他学科门类的专科及专科以上毕业生申报本专业,须加考:“民法学”、“民事诉讼法学”、“宪法学”、“刑法学”、“法理学”五门课程中任选两门
2、考生可以不考外语,但须在“选考课”中加考三门课程(不得与已选考的课程重复),不少于12学分
3、自学考试“律师(专科)”的毕业生,在报考本专业时:
①不得再报考“法律文书写作”课程,必须在选考课程栏中,另选考一门课程。
②原已通过的“婚姻家庭法(二)”,可免考“婚姻家庭法(一)”。
③没通过“婚姻家庭法(二)”,可参加“婚姻家庭法(一)”的考试,或不考“婚姻家庭法(一)”而另选考一门选考课程。
④原报考律师专业(本科)的毕业生,已通过“中国法制史”课程可顶替一门法律专业本科段的选考课。
4、凡已通过国际金融法、国际投资法、犯罪学、罗马法、国际关系史、自然科学概论、法医学、外国宪法、专利法与商标法、西方法律思想史等课程考试,取得课程合格证的可分别顶替本计划中的选考课。
5、自学考试法律(专科)的毕业生已取得“婚姻法(3)”课程合格成绩,可免考本科的“婚姻家庭法(一)(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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