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职工生病期间,公司是否有权与他解除劳动关系?

1公司是否有权解除患有重大疾病的职工?2职工怎样申请鉴定职业病?3劳动法是否规定二年后解除患有重大疾病的工人?4如果解除了患有重大疾病的工人该如何补偿?

  你先查一下《职业病目录》,看你的病是否在该目录中,如果在,你的工作场所有没有致病源,如果有,你可以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及《工伤认定办法》申请职业病认定。

  如果不是职业病,那你看一下《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医疗期内,用人单位是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

  如果用人单位口头说要辞退你,你在没有接到正式书面通知(盖有公章)前,按时上班,或要求用人单位给你一个书面通知。如果仅凭用人单位口头说你明天不用来上班了,你就不来的话,到时用人单位会说是没有人说过不让你上班,是你自己旷工数日,按你自动离职处理了。

  被用人单位辞退或解除劳动合同,分三种情况,一是劳动者有《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规定的情形,用人单位无需提前30天通知劳动者,也无需支付经济补偿;二是依《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符合《劳动合同法》第46条的情形,,按第47条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如果用人单位没有提前30天书面通知劳动者,还应按《劳动合同法》第40条规定向劳动者额外支付一个月的工资;三是如果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和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法》第48、87条规定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赔偿金是经济补偿的二倍。经济补偿金的计算范围详见《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27条。用人单位还应向劳动者出具《劳动合同法》第50、89条规定的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该证明的内容应符合《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24条的规定。

  注意保留好用人单位要求你向某人交接的书面通知、交接清单,这些都是权益受侵害时你依法办理了交接的重要证据。如果用人单位不出具向某人交接的通知,可以视为无需交接。解除劳动合同(或劳动关系)时的工资支付时间详见《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9条,经济补偿金支付时间详见《劳动合同法》第50条。如果不按时支付,可以按《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3、10条或《劳动合同法》第85条规定办。不同的是前者可以直接主张,后者需要劳动部门责令后仍不支付才能主张。

  特别提醒:看我以上回答,要把书名号《》中所涉及的内容找到后,你才能充分理解我回答的意思。

  我的百度空间有以上提到的法律规定,你可以去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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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2-06-27
患有重大疾病要看是不是职业病或工伤,要是不是的,等你医疗期到了后单位是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职业病鉴定是你要到当地的职业病防治中心去申请鉴定(不知道可以问下当地卫生局,它是卫生局下属的2级单位)。等鉴定结果出来后,要到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看是哪个级别。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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