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甘肃省城市停车场规划建设和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 为了加强全省城市停车场规划建设和管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停车场,是指在城市建成区内建设的供机动车停放的露天或室内场所,包括公共停车场、专用停车场、临时停车场和道路路内停车位。公共停车场主要供社会车辆停放,专用停车场主要供特定人群停放,...
甘肃省道路交通安全监管职责暂行办法第七章 附则
甘肃省道路交通安全监管职责的详细规定在第七章中有所阐述。具体来说,第四十二条明确指出,道路的定义不仅限于公路和城市道路,还包括那些在单位管理范围内但对社会机动车开放的区域,例如广场和公共停车场,这些地方是供公众日常通行的重要场所。第四十三条进一步强调,当条款中提到“以上”时,应理解为包...
甘肃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四章 道路通行条件
机动车出入口应设置在交通流量相对较小的路段上,并设置让行交通标志、标线。因工程需要增设或封闭平面交叉口、通道、出入口时,应先征得当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意见。公共停车场(库)、公交场(站)建设需纳入城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并与城市建设和改造同步进行。城市道路建设时应根据规划设置公交专用车道...
甘肃省城乡规划条例的内容
第一条为了加强城乡规划管理工作,协调城乡空间布局,促进经济社会与人居环境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制定和实施城乡规划,在规划区内进行建设活动,应当遵守本条例。第三条本条例所称城乡规划,包括城镇体系规划;城市、县城、镇的总体规...
金昌市车辆停放管理规定
县、区人民政府具体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停车场的规划、建设、管理及车辆停放管理工作,并定期将本行政区域内停车场的规划设置、泊位配置和收费信息向社会公告。第四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对城市、镇规划区域内的车辆停放行为进行管理监督。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和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的执法范围,根据《甘肃...
甘肃省物业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全文
停车位不得转让给物业管理区域外的单位、个人;停车位满足业主需要后仍有空余的,经业主委员会同意后,可以临时有偿提供给物业管理区域外的单位、个人使用。所得收益应按前条规定使用。 第二十八条 普通商品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和级别管理,物业服务等级标准、基准价及浮动幅度,由省物价、建设行政主管...
张掖市城市道路交通管理条例
第十五条 市、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交通运输部门应当同步规划、设计、建设、验收、移交和使用城市道路及交通安全管理设施、公共交通设施和道路附属设施,并会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城市主次干道增加指路标牌数量,增设路线图和电子显示屏等设施,清晰标注本市重要景区、建筑物、停车场、车站、机场、高速...
甘肃省无障碍建设条例
第十三条 城市主要道路路口应当逐步设置过街语音提示系统。公共交通停靠站设置的盲文站牌,其位置、高度、颜色等应当方便视力残疾者使用。公共交通车辆应当配备字幕报站和语音报站系统。大型停车场应当设置残疾人车辆专用停车位,并予以明示。鼓励和支持公共交通工具的无障碍升级改造,逐步推广使用无障碍车辆。
兰州市道路货物运输服务管理办法
第九条 货运综合服务站的建设布局和货运机动车停车场设置,应当符合城市规划,不得占用道路设施。 货运综合服务站的规模、设施、设备、机构、人员等,应当依据货运量大小予以确定,并符合国家交通部关于站级建设标准的要求。 第十条 从事搬家运输服务,应当有固定的办公场所、相对固定的工作人员、与业务相适应的车辆和搬运...
2019年《天水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实施办法》全文
第一条为了加强城市管理,积极推进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和《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天水市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批复》、《甘肃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及有关城市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是指城市管理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