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
第六条看守所设所长一人,副所长一至二人;根据工作需要,配备看守、管教、医务、财会、炊事等工作人员若干人。看守所应当配备女工作人员管理女性人犯。第七条看守所对人犯的武装警戒和押解由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以下简称武警)担任。看守所对执行任务的武装实行业务指导。第八条看守所的监管活动受人民检察院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内容介绍
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的主要内容包括对被羁押人员的监管、收押、警戒看守、提讯押解、生活卫生、会见通信、教育奖惩、出所和检察监督等各个方面。条例旨在保障刑事诉讼活动的顺利进行,确保被羁押人员的合法权益。第一章总则中,第一条明确了条例的制定依据,即《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和相关法律。第...
公安部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五十条的规定,制定本实施办法。第二条 县级以上行政区域的公安机关未设置看守所需要设置时,应报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备案;铁道、交通、林业、民航系统相当于县级以上的公安机关未设置看守所需要设置时,应报各...
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实施办法
看守所是羁押依法被逮捕、刑事拘留的人犯的机关。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以下,或者余刑在一年以下,不便送往劳动改造场所执行的罪犯,也可以由看守所监管。《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实施办法》第三条规定:看守所的任务是依据国家法律对被羁押的人犯实行武装警戒看守,保障安全;对人犯进行教育;管理人犯的生活...
看守所管理条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看守所的设置遵循行政区划原则,县级以上行政区域由当地公安机关负责管理,省级国家安全厅(局)如有需要,也可设立。特殊系统如铁道、交通、林业、民航等,如具备相应条件,也可在同级公安机关的管理下设置看守所。看守所的主要职责是羁押依法被逮捕或刑事拘留的人员,包括...
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实施办法第一章 总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实施办法第一章,规定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的第五十条,制定本详细操作规定。第二条指出,对于县级以上行政区域中如需设置但尚未设立看守所的情况,公安机关需向上级公安厅、局进行备案。同样,铁道、交通、林业、民航系统中相当于县级以上的单位,若需设立看守所,需向...
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保障刑事诉讼活动的顺利进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及其他有关法律的规定,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看守所是羁押依法被逮捕、刑事拘留的人犯的机关。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以下,或者余刑在一年以下,不便送往劳动改造场所执行的罪犯,也可以由看守所监管。第三条 看守所的任务...
看守所条例(关于看守所条例的基本详情介绍)
1990年3月1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颁布了第52号令,制定并实施了看守所条例。这一条例的出台,旨在保障刑事诉讼活动的顺利进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看守所作为羁押被依法逮捕、刑事拘留的人犯的专门机关,其作用不可忽视。根据条例规定,除了逮捕、刑事拘留的人犯,被...
进看守所会是否是被里面的人打
法律依据充分保障了犯罪分子在看守所的安全与权益。《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第四条明确指出,看守所必须坚持严密警戒与教育并重的方针,坚持依法、严格、科学和文明管理,以保障犯罪分子的合法权益。同时,条例明确规定禁止任何形式的打骂、体罚和虐待犯罪分子。从以上规定可以看出,犯罪分子在看守所内享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实施办法第三章 警戒、看守
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实施办法的第三章详细规定了警戒和看守的相关职责。第十三条规定,驻守看守所的武装警察部队(简称武警)应根据工作需要部署警力,确保监区大门、巡逻道和岗楼的安全,主要任务是预防和制止人犯的危险行为,如自杀、脱逃、暴力事件,以及外部敌对分子的破坏活动。第十四条规定,人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