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年的浙江公务员考试报名时间

09年的浙江公务员考试报名时间?????

你太急了,现在没必要知道,10月份开始关注也不迟.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5-05-08

您好,中公教育为您服务。

2015浙江公务员考试公告已出:http://zj.offcn.com/zg/skgg/?wt.mc_id=bd14234

根据《2015浙江公务员考试公告》,2015浙江公务员考试时间安排如下:

注册及报名时间:3月16日0时-3月21日17;

资格初审时间:3月21日17时-3月25日24

查询并再次报名时间:3月26日0时-3月31日24

缴费确认时间:3月26日0时-4月5日24时

准考证打印时间:4月20日9时-4月25日24

考试时间:4月25日

更多信息访问浙江人事考试网


如有疑问,欢迎向中公教育企业知道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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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08-01-24
地方公务员各省的报名时间不同
北京、上海、浙江、江苏、福建、江西等这几个省都是年前就报名
山东、山西、广东等这几个省都是年后报名

关注哪个省的地方考试,首先关注这个省的省人事厅网站
,官方消息都是在那上面发布
第3个回答  2008-01-24
我也想考
第4个回答  2008-01-24
一般在10月下旬到11月

请关注其官方网站
http://gwy.zjrs.gov.cn/html/index.html

五、面试
面试前,各级组织人事部门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对面试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复审。2008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身份证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得参加面试。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面试资格。
面试实施3天前,若取得面试资格的人员资格复审不合格或确认不参加面试的,将在该专业(职位)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
六、确定入围和体检、考察人员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计算总成绩(满分100分,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按专业招考的,由同级组织人事部门按招考专业的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按一定的比例确定入围人员。按职位招考的,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考职位计划数的一定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报考省级机关的,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考计划的1:2比例确定入围人员(其中招考计划2名以下的,按1:3的比例确定入围人员),再在入围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考计划的1:1.5(有小数的按四舍五入)确定进入双向选择人员。进入双向选择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地点与招录机关见面洽谈并填报志愿,招录机关择优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员。
笔试后,进入面试人员、按规定予以递补的人员、按专业招考确定的入围人员、进入双向选择人员及按职位招考确定的体检、考察人员名单均将在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公布。
七、体检、考察
体检、考察分别由各市、县(市、区)组织人事部门和省级招录机关组织实施。
体检按《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
考察工作按《浙江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工作细则》(浙人干〔1996〕95号)执行;各级公安、林业、监狱、劳教系统人民警察拟录用人员的考察工作按《招收人民警察考核实施办法》(浙人干〔1995〕82号)、《浙江省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录用办法》(浙人干〔1998〕21号)有关规定执行。如在考察工作实施前,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出台公务员录用考察和政审的新规定,则按新规定执行。
报考人员体检、考察不合格,各级组织、人事部门和招考机关可酌情从高分到低分在相应职位(专业)面试合格人员中依次递补并在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予以公布。
八、公示、录用
体检、考察后,各级公务员录用审批机关将拟录用人员名单在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公示7天。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录用的,按录用审批权限办理录用手续并发放《公务员录用通知书》。对反映有影响录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报考人员在接到录用通知书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者,取消录用资格,不再递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凭毕业证书办理录用手续,不能按时毕业并取得报考专业(职位)规定的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录用资格。
九、实行录用资格有效期制度
按专业进行资格考试的入围人员没有被录用的,可以保留录用资格到下一年度招考公告发布之日止。具体按《浙江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资格管理办法(试行)》执行。 参加2007年各级机关招考所取得公务员录用资格的,其有效期至本次招考公告发布之日止。
11、政策咨询电话0571-87053061(各市政策咨询电话可在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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