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姥爷姥姥有四个孩子:我大姨、我二姨、我舅舅和我妈。家产有:平房一座,楼房一间、还有几十万存款。
大姨、二姨、我妈妈三个人非常孝顺,而且收入稳定,孩子们也不贪图家产,都能保证自己吃穿不愁。
但是我舅舅这个畜生,因为是家里的唯一一个儿子,从小被惯着,一直很不孝顺。以前的他的第一个老婆,因为他摔断了腿,要和他离婚。那时候在我姥爷得了糖尿病住院的时候,拿着一把刀跑到医院,说我姥爷姥姥没有帮他看住老婆,要和姥爷姥姥断绝关系。后来又找了一个老婆,生了一个儿子,就是我表弟。就连过年也不曾回家看我姥爷,更遑论赡养了。
一年前我姥爷肝癌晚期住院,他和儿子、老婆一起赶回来,照顾我姥爷。本来我妈妈姐妹三个的意思是,如果他能孝顺的等到姥爷、姥姥百年之后,那么家产全部给他也无所谓。可是我姥爷临终前说了留下一句话:“在这个世界上你们是亲兄妹,一定要互帮互助。”然后是想把家产全部留给他的。但是他却说了一句:“我和我老婆那边的连襟关系很好!”结果我姥爷气的和我姥姥说:“我只有四个孩子,我的家产全部留给你,你一定在百年之后,公平公正的把家产分给四个人!”
但是我姥姥非常惯养我这个舅舅,因为我姥爷没有留下遗嘱,所以我姥爷那部分遗产属于平均分配的。但是我姥姥想把她的遗产全部给那个畜生。
但是那个畜生一直在闹:先是我姥爷死的那天,因为陵园那边的联系人上写的我大姨夫的名字(因为他一直不在家,我大姨夫帮我姥爷去买的墓地),便用刀对着我大姨,说要杀了我大姨;然后有一次我大姨夫去看我姥姥,他和他儿子开车撞我大姨夫,没撞到之后,又下车两个人打我大姨夫。但是为了我姥姥,我大姨、大姨夫就忍了下来。
因为这样,我姥姥很伤心,然后立碑的时候就让我二姨、二姨夫开着车送她过去,她老人家自己立的碑,碑的背面只写了儿子、女儿、孙子、孙女(我舅舅和第一个老婆的女儿)的名字。立碑之后,我妈妈和大姨、二姨在父亲节那天去墓碑上献的花。
结果前几天,我姥爷周年那天,他们一家三口一看墓碑立上了,但是没有他媳妇的名字,然后就当场闹开了,嚷嚷着要把墓碑砸了。我舅母就在那儿骂我姥姥:“你个老不死的,上次不是心脏不好吗?这次怎么不犯病了,气死你拉倒。我非把你的碑给砸了不可!”
我姥姥走的时候非要去陵园管理处告诉人家,不要让那三个畜生砸了碑。结果在陵园管理处我舅舅和他儿子两个畜生,拿出早就在家了准备好的铁棍、刀子、钢锯,用铁锨想打我姥姥。我二姨为了保护我姥姥被他们用铁锨打了头,还被打的满脸是血,四颗牙齿松动,头上缝了几针,左眼被打伤;我大姨被我表弟用砖头拍了脑袋;我大姨夫被打破了头,手上被划了一刀,头上缝了几针;我二姨夫被打的鼻梁骨折。我姥姥先被我舅舅推倒在地,又被我舅母按倒在地上。
因为我舅母那个母畜生的弟弟在法院做庭长,结果我们报警的时候,派出所的人说这是家庭纠纷,要我们私下解决。
当时他们打我大姨二姨的时候砖头、铁锄不要命的往上抡着打,要不是我们拉着,早就出人命了。被打伤时候的照片都要照下来了,还没有做伤残鉴定。
请问这种情况下我们如何起诉?故意伤害罪和故意杀害继承人、被继承人未遂可以吗?
我指的是故意伤害罪,故意杀害继承人和被继承人未遂!
另外我舅母的兄弟在法院工作,在他的活动下,公安说这是家庭纠纷,然我们私下处理,他不立案!
故意伤害可以公诉也可以自诉。故意杀害继承人及被继承人未遂不能起诉,属于刑事案件范畴,如公安机关侦查认定杀人未遂会按刑事诉讼法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