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公款和贪污都是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的常见类型,《刑法》分别做出了规定。两者主观上均是故意,客体上均侵犯了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的廉洁性和公共财产的所有权。那么,挪用公款不归还,是否以贪污罪论处?
网友咨询:经在以前的公司挪用过近八万元的公款解决了自己的住房问题,但后来公司知道了,看在情面上没有报案,如果挪用公款不归还,是否以贪污罪论处,请问如果公司现在报案是否还会构成犯罪呢?
中伦文德(重庆)律师事务所黄硕秋律师解答:
挪用公款不归还 ,符合以下情节就可以贪污罪论处。
贪污也符合挪用公款的犯罪构成。在行为人将公款占有时,只要查明其具有非法占有目的,或证明其有能力归还而拒不归还,并隐瞒挪用公款去向的,就应当认定为贪污。
《全国法院审理经济犯罪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四、关于挪用公款罪中‘(八)挪用公款转化为贪污的认定’”规定,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行为人具有非法占有公款的目的:
1、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挪用公款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的规定,行为人“携带挪用的公款潜逃的”,对其携带挪用的公款部分,以贪污罪定罪处罚;
2、行为人挪用公款后采取虚假发票平账、销毁有关账目等手段,使所挪用的公款已难以在单位财务账目上反映出来,且没有归还行为的;
3、行为人截取单位收入不入账,非法占有,使所占有的公款难以在单位财务账目上反映出来,且没有归还行为的;
4、有证据证明行为人有能力归还所挪用的公款而拒不归还,并隐瞒挪用公款去向的。
黄硕秋律师解析:
挪用公款与贪污的区别:
挪用公款和贪污都是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的常见类型,《刑法》分别做出了规定。两者主观上均是故意,客体上均侵犯了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的廉洁性和公共财产的所有权。实践中,应着重从以下几个方面加以区分:
1、主体,挪用公款的主体为国家工作人员;贪污的主体除国家工作人员外,还包括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国有财产的人员,以及与所列对象共同犯罪的其他人员。
2、主观方面,挪用公款的主观目的是非法使用公款,并无占有的目的;贪污的目的是非法占有。
3、挪用公款罪的立案追诉起点、定罪量刑标准高于贪污罪,且法定刑则低于贪污罪。
《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 挪用公款罪,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归个人使用的,从重处罚。
挪用公款罪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或者挪用数额较大的公款进行营利活动,或者挪用数额较大的公款超过三个月未还的行为。其中包含三个要件:
一、行为人实施了挪用公款的行为。即行为人未经合法批准而擅自将公款移作他用。
二、行为人利用了职务之便。挪用公款的行为是利用其主管、管理、经手公款的职务上的便利实施的。
三、行为人挪用的公款是归个人使用的。所谓归个人使用,既包括由挪用者本人使用,也包括由挪用者交给、借给他人使用。
黄硕秋律师,中伦文德(重庆)律师事务所主任,西南政法大学法律硕士、重庆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曾任多年法官,历任审判员、庭长。1999年辞去法官公职从事律师工作,承办了大量影响广泛的案件,获得委托人一致好评
挪用公款不归还,是否以贪污罪论处?
挪用公款不归还 ,符合以下情节就可以贪污罪论处。贪污也符合挪用公款的犯罪构成。在行为人将公款占有时,只要查明其具有非法占有目的,或证明其有能力归还而拒不归还,并隐瞒挪用公款去向的,就应当认定为贪污。《全国法院审理经济犯罪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四、关于挪用公款罪中‘(八)挪用公款转化为贪污...
挪用公款罪与贪污罪的区别是什么
挪用公款罪和贪污罪有紧密联系的关系,在1997年刑法颁布之前的立法规定,挪用公款不能归还的,以贪污罪论处。1997年刑法对此进行了修改,规定了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克以加重的法定刑,但不再以贪污罪论处。应当指出的是,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不再以贪污罪论处,仅指挪用公款后因客观原因不能退...
挪用公款潜逃该怎么认定
挪用公款潜逃要注意行为人主观上有无占用公款的主观意识,如果有证据证明行为人有能力归还所挪用的公款而拒不归还,并隐瞒挪用公款去向,转移、隐匿挪用款的,则行为人主观上已有占有的故意,对其携带的挪用款,应当以贪污罪定罪处罚。若是客观上无力归还的,则定挪用公款罪。
贪污罪与挪用公款罪怎样区分
如果行为人挪用公款以后由于客观原因缺乏偿还能力,无法归还亦被认定为非法占有公共财物,不准备归还,以贪污罪论处。二、两者的行为方式不同。贪污罪在客观上表现为使用侵吞、盗窃、骗取等方法将公共财物占为己有,由于行为人往往采取销毁、涂改、伪造单据、账目等手段,故在现实生活中难以发现公共财物已经被...
挪用公款不归还
在行为人挪用公款时,只要查明其具有非法占有目的,或证明其故意不归还,并隐瞒挪用公款去向的,就当认定为贪污并以贪污罪论处。如行为人挪用公款时并无占有目的,则以挪用公款罪论处。根据《全国法院审理经济犯罪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当行为人具有以下情形时,以贪污罪论处:1、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
贪污罪与挪用公款罪
贪污罪侵犯的是公共财产所有权中的占有、收益、处分等全部权能,而挪用公款罪只侵犯公款的占有、使用和收益权。第二、两者主观故意的内容不同。贪污罪的主观故意是非法占有公共财物,不准备归还;而挪用公款罪的主观故意是暂时占有并使用公款,打算以后予以归还。判断挪用公款是否转化为贪污,应当判断和认定...
挪用公款罪构成贪污罪吗
挪用公款罪能转变为贪污。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挪用公款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行为人携带挪用的公款潜逃的,对其携带挪用的公款部分,以贪污罪定罪处罚。【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挪用公款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携带挪用的公款潜逃的,依照刑法第三百八十二...
挪用公款不归还怎么办
挪用公款后不归还,数额较大的,构成挪用公款罪。具体的定罪量刑规定,根据《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怎么判刑
1、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超过六个月不还的,要根据每个案件的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例如:挪用公款供个人(包括本人或借给他人)进行营利活动,或者挥霍享受等,金额达到追究贪污罪刑事责任的数量,超过六个月未还的,应以贪污罪论处。如果因家庭生活困难、为亲人治病等原因,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虽然金额已...
挪用公款600万判多少年
如果挪用人知道使用人用公款进行非法活动的,则按挪用公款进行非法活动处罚;如果挪用人开始作案后,主观故意由暂时挪用发展为非法永久占为己有时,无论行为人主观上是否真的具有非法永久占有公款的目的,也无论这种占有是否已客观存在,只要超过三个月未还的,就按挪用公款罪论处,而不按贪污罪或侵占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