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得税汇算清缴上面的问题,我公司去年新成立,因为税局不肯给我们不缴税,所以在年底汇算清缴时候做了调整

主要调整:公司全年没有业务,只有费用,导致亏损较多,但是由于公司是新办的企业,所以事务所就将所有的管理费用都转到长期待摊费用里面了,这样我们公司利润就成正数补缴了年度企业所得税,但是现在我不懂了,今年我做账的时候应该怎么处理账务,因为做汇算清缴的时候有调整分录,我是否要把这个调整分录放进今年的账务里面呢?如果不需要,那我账上面的年初数就对不上了,所以我想问下大家这种情况我要怎么处理?希望懂的朋友给我解答一下,我是新手对这块还不懂。谢谢

根据你的情况,税务局非让你们交点所得税,税务师事务所给你们调增体现交所得税,你只要把交纳的所得税做进今年帐内就可以啦,具体如下:
1、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你要交的金额)
贷:应交税费——应交企业所得税
2、借:应交税费——应交企业所税
贷:银行存款
3、借:利润分配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题外话:所得税汇算清缴就是把会计利润调整为税务利润的过程(简单的说就是调表不调帐),把不能税前扣除的列支调增,按税务认可的利润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我们企业是按会计法的核算,会计法与税法要求不同,要服从于税法,所以要调整。举例说明一下:如果我们帐面上的年末利润是-50000元,这就叫会计利润,如果当年你发生业务招待费30000元,按税务要求你就得调增30000元,你年末的税务利润就是-50000+30000=-20000元,这-20000元就是税务利润……)追问

想请问下,这笔分录在我交补税的时候做了,主要是去年年末的未分配利润跟今年年初的未分配利润对不上,所以我才问这个调整分录需不需要放到今年的账目里?我是新人,有点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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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2-07-11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税务事项衔接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98号)规定的第九条:
九、关于开(筹)办费的处理
新税法中开(筹)办费未明确列作长期待摊费用,企业可以在开始经营之日的当年一次性扣除,也可以按照新税法有关长期待摊费用的处理规定处理,但一经选定,不得改变。
所以,你需要把这个调整分录放进今年的账务里面,然后一次性摊掉就可以了。追问

假如:报告里我这样调整的:
借:长期待摊费用 20447.75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20447.75
同时
借:以前年度调整损益调整 945.66
贷:长期待摊费用 945.66
调整未分配利润: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18259.75
贷:未分配利润 18259.75
那么我今年的账务应该怎样做呢?这个调整分录我要做在今年的账面上吗?几月份呢,我年初数不对,请教下

第2个回答  2012-07-12
税法规定,企业开办费要在不少于3年时间内摊销,你公司可参照这个规定,将多转费用冲回,再调整公司应纳税所的额来作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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