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法》中规定,出纳人员不得监管的工作有哪些?
《会计法》第37条规定:出纳人员不得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重和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帐目的登记工作。
《会计法》中规定,出纳人员不得监管的工作有哪些?
一、《会计法》中规定,出纳人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二、出纳负责票据、货币资金和有价证券的收付、保管、核算。它既包括各单位会计部门专设出纳机构的各项票据、货币资金、有价证券收付业务处理,票据、货币资金、有价证券的整理和保管,货币资金和有...
出纳人员不得监管稽核、会计档案的保管及收入、费用、债权债务帐目的登...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出纳人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的保管及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帐目的登记工作。”财会部门收付款项需用的财务公章由会计主管人员或指定人员掌管,出纳人员不得监管。负责登记“现金”、“银行存款”总账的会计人员,不得经管现金。
出纳人员不得监管的工作
根据《会计法》的规定,出纳人员不得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这是会计机构内部建立牵制制度的需要,如果出纳人员既管理钱款,又保管会计档案,容易在钱款上做了手脚之后再利用管理会计档案的机会修改档案内容而掩盖自己的行为,所以予以禁止;还有一个单位的收入、...
下列会计工作岗位,出纳人员不得监管的是( )。
【答案】:A,B,C,D 根据规定,会计工作岗位可以一人一岗、一人多岗或者一岗多人,但出纳人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故选ABCD。
出纳人员不得兼管的会计岗位有( )。
【答案】:A,B,C,D ABCD【解析】出纳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出纳以外的人员不得经管库存现金、有价证券、票据,故本题全选。
出纳人员不得兼管( )工作。
【答案】:A, B, C, D 出纳人员不得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
下列各项中,属于出纳人员不得兼管的工作有( )。
【答案】:A,B,C,D 出纳人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
出纳人员不得兼管哪些工作
《会计法》规定,“出纳人员不得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帐目的登记工作。”
出纳人员不得兼任的工作有那些
根据《会计法》的规定,出纳人员不得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因为:(1)一个会计工作人员既管钱款,又管复核,容易作假,所以予以禁止;(2)一个会计人员既管理钱款,又保管会计档案,容易在钱款上做了手脚之后再利用管理会计档案的机会掩盖自己的行为,所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