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原单位工作三年,因个人原因单位只帮交了一年社保,后来考取公务员,在工龄认定时,我为了找回工龄,自己在社保补缴了两年的费用(当然,原单位给了我很大的帮助,合同之类的各类手续齐全),可现单位说个人补缴的部分不算,公务员工龄认定只认单位交的部分。可社保都认可我这两年工龄了,组织部却不认,是这样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