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公司委托外单位给我们加工材料,当月加工完毕后售出,加工费发票未到,月底暂估加工费并结转了成本,下个月对方给我们开了加工费的发票,请问怎么做账?红冲要怎么冲?把所有的暂估全部冲掉,再按拿到手的加工费发票,把加工费成本什么的都重新做一遍吗?能把收到加工费以后的分录怎么做帮我做一下吗?谢谢
发出:借:委托加工物资-材料 100
贷:原材料100
加工费预估:借:委托加工物资-加工费50
贷:应付账款--加工厂家-暂估 50
收到加工物 借:库存商品-暂估150
贷:委托加工物资-材料100
委托加工物资-加工费-暂估50
销售:借:应收账款 234
贷:主营业务收入 200
应交税费-增34
成本:借:主营业务成本-暂估 150
贷:库存商品-暂估150
是这个意思吗?如果不对 想问一下分录是怎么个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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