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共同欠别人钱,打下了欠条。夫妻双方都签字按手印了,现在妻子出

夫妻共同欠别人钱,打下了欠条。夫妻双方都签字按手印了,现在妻子出走,已经另外和别人生孩子,丈夫找不到,然后也没有偿还能力。。丈夫亲属替还大部分欠款,打欠条方说不在男方要钱,打个收条,说明情况,但是欠条不给,留着在管女方早点钱,可以么,请问,欠条不拿回有什么危害么,还有担保人也签字了

  借债的欠条上不管是夫妻一方签字还是夫妻双方签的字,只要是在双方婚姻存续期间的借债,原则上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除非是另一方有证据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了的系个人债务或一方借债是用于赌博等非法活动的开支除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以下简称《婚姻法解释二》)第二十四条规定:“ 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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