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的音乐治疗最初起源于美国,再由美国发展至世界各国,因此,在目前的世界音乐治疗学术界美国的音乐治疗专业技术特别是音乐心理治疗实践研究一直是值得其他国家借鉴的。从大量文献中可以看出,我国多数学者比较认布鲁西亚(K Bruscia)的说法。并在此定义的基础上进一步提出音乐治疗学的基本要素:一个有明确治疗需求的病人、一位受过训练的音乐治疗师、一段有目标导向的音乐历程、音乐素材,以及一份有关治疗效果的评估。(王旭东,音乐疗法的实施,《音乐中国》<台湾>,1995年14期)
音乐治疗是一个系统的干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治疗师利用音乐体验的各种形式,以及在治疗过程中发展起来的,作为治疗的动力的治疗关系,帮助被治疗者达到健康的目的。(美国temple大学教授布鲁西亚K Bruscia,《定义音乐治疗》1989)
该定义谈到了以音乐为中心的体验;以治疗师和来访者的关系为基础的治疗过程和以健康为目的的系统的治疗程序和评估手段等重要的音乐心理治疗要素。通过K.Bruscia提出的这个定义我们可以看到,此定义是非常完善的音乐心理治疗的定义。在中国,有许多的学者认同此定义,将音乐治疗归于应用心理学的范畴并加以诠释。如高天在他的《音乐治疗学导论》中对K.Bruscia的音乐治疗定义做了全面细致的阐释。“该定义强调:1、音乐治疗是一个科学的系统的治疗过程,在这一过程中,包括了各种不同方法和流派理论的应用,而不是像有的人误解的那样,以为音乐治疗只是一种简单单一的疗法。音乐治疗也不是随机的、孤立的干预过程,而是有着包括评估,长、短期治疗的建立,治疗计划的建立与实施和疗效的平价在内的严密的、科学的系统干预过程。2音乐治疗是运用一切与音乐有关的活动形式作为手段,如听、唱、演奏、音乐创作、音乐与其他艺术等等各种活动,而不是只是听听音乐。3、音乐治疗过程必须经过包括有音乐、被治疗者和经过专门训练的音乐治疗师这三个因素。”(高天《音乐治疗学导论》2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