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朋友工厂缺钱需要周转恳请我借款,5月份与朋友签订借款协议,双方协议利息按每月百分之柒给予利息,7月份朋友突然说往后不给利息和本金在往后一年内分期返还,现在我想咨询一下我之前收到的利息是否有效,是否能够追回本金,还有未支付的利息按那个利率来 还给我。证据补充:与对方签订借款协议,对方签收的收据,还有对方给我空头支票。
谢谢!如果这种情况我们是应该直接报警还是怎样去处理呢?
追答这种情况看金额多少,如果金额大的话,建议起诉,查封对方房产。
如果有需要,可以联系我团队律师咨询,QQ273963180 ,电话15989012634
————回答人:广东天穗律师事务所团队首席律师王幼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