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征信被拉黑,在银行申请办理房贷车贷以及信用卡时会被拒绝,另外征信被拉黑也会影响到在需要查征信的网贷平台贷款的办理。不过根据
征信业管理条例的规定,征信机构对个人不良信息的保存期限,自不良行为或者事件终止之日起为5年,超过5年的应当予以删除,所以在还清欠款的情况下,征信不良记录在5年之后会被删除。
上了征信
黑名单,产生的不良影响:
1.买不了飞机票、列车
软卧、轮船二等以上的舱位、高铁、
动车一等座,也买不了私家车。
2.不得担任老板、董事、监事、高管如果你
个人征信有污点,那不好意思,这意味着你没机会当老板、董事、监事、高管了。
3.查封、冻结支付宝账户,网上订旅游住房、买保险、租房、相亲等等,都会受限。
4.网上冻结、划扣财产,执行法官足不出户,鼠标一点就能对被执行人在全国4000多家银行业金融机构的金融财产查到、冻住、扣掉了。
5.名单同步芝麻信用,网购受限,在消费金融、信用卡酒店、租房、租车等场景,通过网络等渠道,全面限制失信人。
6.禁止高消费,不能在星级以上的宾馆、酒店、
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任性地消费;不能借款买房子,申请信用卡和借款更是难于登天。
【
拓展资料】
失信被执行人是指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抗拒执行”等法定情形,从而被人民法院依法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人。
国家发展改革委和最高人民法院牵头,人民银行、
中央组织部、中央宣传部、中央编办、中央文明办、
最高人民检察院等44家单位于1月20日联合签署了《关于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
《备忘录》共提出55项惩戒措施,分为八大类,第一类是对失信被执行人设立金融类机构的限制措施;第二类是对失信被执行人从事民商事行为的限制措施;第三类是对失信被执行人行业准入的限制措施,例如限制招录(聘)其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等;第四类是对失信被执行人担任重要职务的限制措施,例如限制担任金融机构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第五类是对失信被执行人享受优惠政策或荣誉的限制措施;第六类是对失信被执行人高消费及其他消费行为的限制措施,例如限制乘坐飞机、列车软卧、高铁,限制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等;第七类是对失信被执行人限制出境、定罪处罚的限制措施;第八类是协助查询和公示失信被执行人信息的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