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地就医,新农合需要经参保地批准,携带相关证明才能到指定报销医院的医保结算窗口进行报销。
需要携带的材料:住院病历、费用清单、住院发票、出院小结、疾病诊断书、身份证、户口本、合作医疗本(或证、卡)、转院手续或证明(单位打工证明或急诊证明)。
新农合医疗保险异地报销流程:
1、出院时要带的材料一般在快出院时要告知医生去复印,等材料送到病案室就要等归档后才能让你复印,这要等一到二个星期。
2、工作人员要把病人住院所发生所有费用时细录入电脑,才能得出这个患者的补偿金额,为了基金的安全,还要进行审核,所以到县外去要多些时间才能得到补偿款。
3、一般情况银行没权力不让拿钱,当然有的县市的农保中心有专门付钱的出纳。
一、只有以下三类人可以使用医保在异地就医:
1、异地安置人员
异地安置人员又分为以下3种情况:
(1)异地定居并且户籍迁入定居地的退休人员:主要是指退休人员退休后返回原籍居住;
(2)异地长期居住生活的人员:主要是指随子女居住帮助带孩子的老年人;
(3)用人单位派驻异地长期工作的工作人员:主要是指单位在外设置办事处,派驻员工长期驻外工作的这类人。
2、异地转诊人员
即符合当地异地转诊规定的人员;
3、异地急诊人员
即在外务工、出差、探亲、旅游等因急诊抢救需住院治疗的人员。
二、报销手续
医保报销在各地都有点小区别,胆大的方面是差不多的。无非是登记备案、持卡就医、出院结算这三个步骤。具体如下:
1、异地安置人员报销手续
登记备案:凭安置地公安机关办理的有效居住证明(居住证、户口本或身份证)和社会保障卡,在参保关系所在的医保经办机构备案。
持卡就医:跨省异地就医持社会保障卡、省内异地就医人员应持社会保障卡或身份证(户口簿和监护人身份证)办理入院登记。
出院结算:出院时,参保人员只需缴纳住院个人自付费用,医保结算部分由医保经办机构与定点医疗机构结算。
2、异地转诊人员报销手续
登记备案:根据您所在地的转诊转治规定办理转诊手续,选择异地转诊医疗机构,凭《转诊转院确定表》和社会保障卡,在参保关系所在的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备案。
持卡就医和出院结算同上。
3、异地急诊人员报销手续
登记备案:急诊入院三个工作日内,向参保关系所在医保经办机构,提交收治医院出具的病情介绍资料,包括门(急)诊病历、入院证明等材料,办理备案登记。
持卡就医和出院结算同上。
扩展资料:
内容概念
异地医保就医,是指参与医疗保险的人员在参保统筹地区以外发生的就医行为。
异地医保就医并没有十分明确的法律定义,在社会医疗保险范畴内,“异地”一般是指参保人参保的统筹地区以外的其他国内地区,异地医保就医可以简单定义为参保人在其参保统筹地区以外发生的就医行为。近年来广东、山西、湖北、辽宁等多省已经实现异地医保就医结算。
“异地医保就医”主要分为三种情况。
一是一次性的异地医疗,包括出差、旅游时的急性病治疗以及病人主动转移到外地就医,所产生的问题是不能及时结算医疗费用。
二是中短期流动、工作岗位不在参保地的人员的异地医疗,包括单位在各地的派驻人员、派驻机构在当地的聘用人员,还有一种情况是整个单位都处在流动状态,如建筑业等职工的就医,所产生的问题要么是不能参加医疗保险,要么是要垫付医疗费用。
三是长期异地安置的退休人员的医疗。包括退休后户口从工作地迁移到安置地的人员,也包括托靠子女无户口迁移的人员,所产生的问题表面上是就医结算不及时、不方便,个人负担重,实质是安置地的医疗待遇往往要好于参保地,异地安置人员感到就医待遇不平等。
就医规定
(地区规定或许有差异)
1.参保人办理异地医保就医确认手续后,方可在经认定的异地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其个人医疗帐户金额可凭医保卡的任一营业网点支取,用于支会门诊一般疾病费用及在药店购药配药的费用。
参保人员患病住院(含门诊特定项目治疗)可到已认定的当地定点医疗机构进行住院和门诊特定项目治疗,医疗费用先由个人垫付,自出院之日起1个月内,凭以下资料由参保单位向市医保中心申请报销;
1)医疗保险卡正反面复印件;
2)已确认的《异地医保就医申请表》复印件;
3)出院或诊断证明,属门诊特定项目的医疗费用需附经市医保中心审批的《门特申请单》复印件(急诊留观除外);
4)医疗费用开支明细清单;
5)医疗费用的正式了票(背后有报销人签名);
2.参保人员到外地(不包括港、澳、台地区)出差、学习、探亲期间患急病时,可到当地公立医院就医,门诊医疗费用由参保人员自理;经核准的住院(含急诊留观治疗)所发生的费用,由参保人现多垫付后,由单位经办人凭经下资料到市医保中心申请零星报销:
1)参保人单位证明;
2)医疗保险卡正、反面复印件;
3)出院或诊断证明;
4)医疗费用开支明细清单;
5)医疗费用发票(背后有报销人答名);
6)住院病历复印件。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异地医保就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