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十五个重点隐患规定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十五个重点隐患规定:1)超能力、超强度或超定员组织生产的;2) 瓦斯超限作业的;3)煤与瓦斯突出矿井,未依据规定实施防突出措施的;4)高瓦斯矿井未成立瓦斯抽放系统和监控系统或者瓦斯监控系统不能正常进行的;5) 通风系统不完善不可靠的;6)有严重水患未采取有效措施的;7)超层越...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总局十五个隐患重点规定
第三条 煤矿重大事故隐患包括以下15个方面:(一)超能力、超强度或者超定员组织生产;(二)瓦斯超限作业;(三)煤与瓦斯突出矿井,未依照规定实施防突出措施;(四)高瓦斯矿井未建立瓦斯抽采系统和监控系统,或者不能正常运行;(五)通风系统不完善、不可靠;(六)有严重水患,未采取有效措施;(...
煤矿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
(三)煤矿开拓、准备、回采煤量可采期小于国家规定的最短时间,未主动采取限产或者停产措施,仍然组织生产的(衰老煤矿和地方人民政府计划停产关闭煤矿除外); (四) 煤矿井下同时生产的水平超过2个,或者一个采(盘)区内同时作业的采煤、煤(半煤岩)巷掘进工作面个数超过《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的; (五)瓦斯抽采不达标组...
煤矿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
掘进工作面后部巷道或独头巷道维修未按规定设置安全装置;露天煤矿边坡变形未及时治理;其他由国家矿山安全监察机构认定的隐患。此标准中提及的“国家规定”包含法律法规、行业标准、行政规范性文件等。本标准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于2015年12月3日发布的《煤矿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煤矿井下的隐患和事故.问题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和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对《特别规定》第八条第二款所列15种重大安全生产隐患进行了分解细化,各类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的认定为以下15种76项内容: 一、"超能力、超强度或者超定员组织生产",是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矿井全年产量超过矿井核定生产能力的; 2、矿井月产量超过当月产量计划10%的...
某矿集团煤矿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和整改实施办法
第一条为了排查煤矿安全生产隐患,整顿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矿(井),根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安监总煤矿字〔2005〕134号《煤矿隐患排查和整改实施办法(试行)》、安监总煤矿字〔2005〕133号《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认定办法(试行)》和《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等有...
国家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
并将演练情况报送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对本行政区域内前款规定的重点生产经营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演练进行抽查;发现演练不符合要求的,应当责令限期改正。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国家总局第16号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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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安全生产管理监督总局
学习借鉴先进的安全生产经验和技术,不断提升我国的安全生产水平。总之,国家安全生产管理监督总局在维护国家安全生产形势稳定、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未来,我们应该继续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提高全民安全意识,共同营造一个安全、稳定、和谐的社会环境。
国家安全监督总局对企业安全生产罚款多少钱
(四)在监督检查中发现重大事故隐患,不依法及时处理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的工作人员有前款规定以外的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行为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第八十八条 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要求被审查、验收的单位购买其指定的安全设备、器材或者其他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