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审时被告不服判决上诉,但二审时未出庭,二审法院按撤诉处理,维持原判。请问判决生效以哪个时间为准?

一审判决是2012年5月29日作出的,被告于6月7日签收,提出上诉。因上诉人未出庭,二审法院于9月28日作出判决:判决上诉人撤诉,维持一审判决结果。被上诉人于10月23日签收。请问最终的判决生效日期从何时计算?
是离婚案件,一审法院判决不准离婚。想确定可以再次起诉的时间。

【1】2012年5月29日一审判决。

【2】2012年6月7日被告签收。15日之内可以上诉。如果不上诉,一审在10日生效。

【3】二审被告撤诉。维持原判。

【4】因为二审是撤诉,不是判决。离婚判决书在2012年6月17日生效。

注意事项:

1、上诉后又撤诉的,原判决即具有法律效力。

2、《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三条 第二审人民法院判决宣告前,上诉人申请撤回上诉的,是否准许,由第二审人民法院裁定。

3、当事人申请撤回上诉,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一审判决确有错误,或者当事人之间恶意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他人合法权益的,不应准许。

扩展资料

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不服第一审判决的上诉、抗诉案件,经过审理后,如认为原判决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的,应当裁定驳回上诉或者抗诉,维持原判。

对不服第一审裁定的上诉或者抗诉,经过审查后,如认为原裁定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正确的,应当裁定驳回上诉或者抗诉,维持原裁定。

上级法院在审判监督程序中,对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的,应当裁定驳回申诉或者抗诉,维持原判。

维持原判是审判机关维护和支持原判决,并确认其法律效力的行为。在中国,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不服第一审人民法院判决的上诉或抗诉案件,经过审理后,认为原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的,应当裁定驳回上诉或抗诉,维持原判,原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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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5-09-21
  以二审判决生效的时间为准。
  1.一个案件经过一审作出判决,又经过二审判决“维持原判”,就出现两个判决书。那么,二审判决书和被维持了的一审判决书,哪个判决书发生法律效力呢?显而易见,二审判决书发生法律效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55条规定,最高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以及依法不准上诉或者超过上诉期没有上诉的判决、裁定,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
  2.第175条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是终审的判决、裁定。这就是说除最高人民法院外,其他级别的人民法院一审作出的判决(特别程序除外)以及可以上诉的裁定一经上诉即不具有法律效力,二审后作出的判决、裁定,根据两审终审制原则,它是终审判决、裁定,当然具有法律效力。那么二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判决书无疑在宣判、送达后,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判决书,它并不是对原判决效力的一种证明,只是对原判决中程序和实体处理的认同。同时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五条和第一百七十五条的规定,民事判决书和裁定书的效力并不是由上一级人民法院的判决或裁定来确定的,因此第一种观点是错误的。只要在上诉期间当事人并未上诉,则一审判决就会生效,二审维持原判并不是一审法院判决生效的法定条件。所以,一审判决被上诉后,经二审判决“维持原判”,生效判决书是二审判决书,并非是一审判决书。
  3.一旦当事人提出上诉,一审判决即不能生效;二审作出判决后,尽管是维持一审的判决,但二审毕竟是终审的判决,如果说,生效判决是一审判决的话,那么二审的判决呢?二审是终审,也是生效的判决啊,一个案子不可能有两个生效的判决。那么只能是二审法院的判决为生效的判决,既然是生效的判决,就是执行的依据。况且,有的情况下,即使二审维持原判,但与一审也不尽相同,比如对事实的认定上,二审作出与一审不同的认定,但结果仍然是维持一审判决,如执行一审判决会出现与执行二审判决不同的处理结果。
第2个回答  2019-06-01

判决生效的时间以二审判决生效的时间为准。我国审判采取二审终审制,在一审判决后,一审判决并未立即生效,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二审裁判一经作出立即生效。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

第一百五十五条 生效裁判

最高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以及依法不准上诉或者超过上诉期没有上诉的判决、裁定,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

第一百六十四条 上诉权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第一百七十五条 二审裁判效力

第二审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是终审的判决、裁定。

扩展资料:

《民事诉讼法》关于再审的规定:

第一百九十九条 当事人申请再审

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申请再审的,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

第二百条 再审理由

当事人的申请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再审: 

(一)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

(二)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 

(三)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 

(四)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未经质证的; 

(五)对审理案件需要的主要证据,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书面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人民法院未调查收集的; 

(六)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 

(七)审判组织的组成不合法或者依法应当回避的审判人员没有回避的; 

(八)无诉讼行为能力人未经法定代理人代为诉讼或者应当参加诉讼的当事人,因不能归责于本人或者其诉讼代理人的事由,未参加诉讼的; 

(九)违反法律规定,剥夺当事人辩论权利的; 

(十)未经传票传唤,缺席判决的; 

(十一)原判决、裁定遗漏或者超出诉讼请求的; 

(十二)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的;

(十三)审判人员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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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个回答  2015-09-13
  判决生效应以二审的判决书为准。

  《民诉法》的规定:
  第一百五十五条 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可以进行调解。调解达成协议,应当制作调解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调解书送达后,原审人民法院的判决即视为撤销。
第一百五十六条 第二审人民法院判决宣告前,上诉人申请撤回上诉的,是否准许,由第二审人民法院裁定。
你如果想申请撤诉,可以跟对方调解结案。调解后,让对方撤回上诉就可以了。
第4个回答  2012-10-24
【1】2012年5月29日一审判决。
【2】2012年6月7日被告签收。15日之内可以上诉。如果不上诉,一审在10日生效。
【3】二审被告撤诉。维持原判。
【4】因为二审是撤诉,不是判决。离婚判决书在2012年6月17日生效。本回答被提问者和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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