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绑架罪不属于“八大重罪”

如题所述

这个问题你理解有误,只有绑架致人死亡或杀害被绑架人的才会直接适用死刑:

首先,罪与罚是相当的,根据罪行法定原则和罪责刑相适应原则,无论是什么犯罪,不能因为犯了就得判死刑,即使是故意杀人罪也是如此;
其次,我国对死刑的适用是非常严格的,只有犯罪性质极其恶劣的才会判处死刑,而且死刑立即执行必须经过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最后,任何犯罪,如果给予其最为严厉的刑罚,固然能起到一定的震慑作用,但这也是有一定的反作用的,它可能便行为人犯罪后,没有了退路,径儿不顾一切的再犯罪,另外,犯罪分子也是人,也是有人权的,其其他权利也是受法律保护的!
以下是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条 【绑架罪】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犯前款罪,致使被绑架人死亡或者杀害被绑架人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以勒索财物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追问

你没明白我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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