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行房贷合同(二手房贷款),贷款人所有资料已经提供,包括收入证明,身份证,原卖家房产证等等,贷款人已经签名,二手房卖家也同意签名,贷款手续进入开始阶段,买卖双方还没去房管局过户,但是随后几天买方家里向亲戚借了20万不想贷款了,可以将建行贷款取消吗?要付违约金多少?? 银行还没开始审批和放贷,只是刚开始接收资料和在网站可以查到已经登记的记录,请问可以取消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