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老公故意伤害罪批捕了,如果得到对方谅解可以撤案吗?

如题所述

根据法律规定,涉嫌故意伤害罪的,只有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才可依法撤案。被告人积极赔偿得到对方谅解的,属于酌情从宽处罚的条件 。

法律依据:
一、《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二、《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三、《201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 》(法发[2013]14号 2013年12月23日发布 2014年1月1日实施)
(三)、常见量刑情节的适用 :
9.对于积极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的,综合考虑犯罪性质、赔偿数额、赔偿能力以及认罪、悔罪程度等情况,可以减少基准刑的40%以下;积极赔偿但没有取得谅解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30%以下;尽管没有赔偿,但取得谅解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20%以下;其中抢劫、强奸等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犯罪的应从严掌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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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6-04-01
刑事案件不能撤销案件,得到被害人谅解可以从轻判决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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