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欠我钱,我上法院起诉并诉讼保全了他的房子,但其实他已将房子卖给了别人,收了一部分钱,由于没有过户,法院把房子查封拍卖了,现在第三方就是那个买房人也起诉了,法院是判决买卖合同无效,退还购房款及利息。事情到了执行分配阶段,现在法院说房子银行有抵押,银行要优先,这个我也认同的。因为钱不够分配,现在法院说买房人也要优先受偿。我询问过,上网也查过,根本没这个规定。谁能给点法律依据,帮帮我啊。万分感谢!
法律依据有没有,最高人民法院对优先受偿权是有规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