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妻子感情不和想起诉离婚,法院会支持吗?

我和妻子10年5月1日结婚,婚后感情不和,经常吵架,现在已经没法继续生活下去了。我提出离婚,她却不同意,说非要把我拖着,坚决不离。我现在起诉,法院会支持吗?

依据《婚姻法》规定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所谓"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如果以夫妻名义了,则构成重婚。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所谓"家庭暴力",是指行为人以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给其家庭成员的身体、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伤害后果的行为。持续性、经常性的家庭暴力,构成虐待。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合分居满两年的。

在实践中,法院第一次一般会给一个缓和期6个月,如果期限过了还坚持离婚的话就会判决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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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2-11-13
您到法院起诉离婚即可 法院参考 如下法条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2-11-13
如果是协议离婚,双方协商后,凭双方的离婚协议书、结婚证、身份证到原婚姻登记机关或任一方的户籍地的民政部门办理离婚手续,领取离婚证;
如果是一方不同意或签了离婚协议后反悔不履行的,那么应当通过诉讼离婚,起诉离婚要双方身份证复印件、起诉状、证据(包括但不限于结婚证、小孩出生证明、感情破裂的证据、夫妻共同财产的证据等。
在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或者在被告居住超过一年以上的所在地法院起诉,如果被告下落不明或者监禁1年以上的,可以在原告所在地法院起诉离婚。
一审一般6个月,二审时3个月。如果法院第一次判决不离的话,半年之后可以重新起诉,第二次起诉法院一般情况下应当判离。
《婚姻法》第32条规定,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法院判决离婚的条件就是:夫妻感情已破裂
《婚姻法》第32条规定,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法院判决离婚的条件就是:夫妻感情已破裂
什么是夫妻感情确破裂呢?法院判断男女双方感情是不是已经破裂,主要是依据4+1个标准。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第3个回答  2012-11-13
估计不会支持。
第4个回答  2012-11-13
先是民政部门进行调节,然后让你们磨合一段时间,实在没法维系的话,法院会考虑的。不过希望你们好好冷静一下,真的不能继续下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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