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人用外购的已税珠宝玉石为原料生产的改在零售环节征收消费税的金银首饰(金银镶嵌首饰),在计税时一律不得扣除外购珠宝、玉石的已纳税款。
税法规定用外购已税消费品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销售时,按当期生产领用数量计算准予扣除外购的应税消费品已纳的消费税税款。
扣税范围:
外购已税珠宝玉石生产的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
纳税人用外购的已税珠宝玉石生产的改在零售环节征收消费税的金银首饰(镶嵌首饰),在计税时一律不得扣除外购珠宝玉石的已纳税款。
就是说是已交消费税的宝石,如果镶嵌在金银首饰上,金银首饰在交消费税时不能抵扣。
《财政部关于调整金银首饰消费税纳税环节后有关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1994)财税字第95号》
金银首饰消费税改变纳税环节以后,用已税珠宝玉石生产的本通知范围内的镶嵌首饰,在计税时一律不得扣除买价或已纳的消费税税款。”
纯白金(铂)首饰或以纯白金(铂)制作的镶嵌首饰仍在工业生产环节按10%消费税税率征收消费税。
扩展资料:
《关于调整金银首饰消费税纳税环节有关问题的通知》〔(94)财税字第095号〕调整金银首饰消费税纳税环节后有关会计处理办法规定通知如下:
一、有金银首饰零售业务的企业,应在“应交税金”科目下增设“应交消费税”明细科目,核算金银首饰应缴纳的消费税。
销售实现时,应当按照应交消费税额,借记“商品销售税金及附加”(外商投资企业为“商品销售税金”)、“营业税金及附加”(外商投资企业为“营业税金”)等科目,贷记“应交税金——应交消费税”科目;
实际缴纳消费税时,借记“应交税金——应交消费税”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上述企业采用以旧换新方式销售金银首饰的,其应缴纳的消费税也按上款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二、有金银首饰零售业务的企业因受托代销金银首饰按规定应缴纳的消费税,应分别不同情况处理:
1.以收取手续费方式代销金银首饰的,于销售实现时,借记“代购代销收入”等科目,贷记“应交税金——应交消费税”科目;
2.以其他方式代销金银首饰的,其缴纳消费税的会计处理按第一条第一款规定办理。
三、有金银首饰批发、零售业务的企业将金银首饰用于馈赠、赞助、广告、职工福利、奖励等方面的,应于货物移送时,按应交消费税额借记“营业外支出”、“经营费用”(外商投资企业为“销货费用”);
“营业费用”、“应付福利费”、“应付工资”等科目,贷记“应交税金——应交消费税”科目。
四、随同金银首饰出售但单独计价的包装物,按规定应缴纳的消费税,借记“其他业务支出”科目,贷记“应交税金——应交消费税”科目。
五、各类企业因受托加工或翻新改制金银首饰按规定应缴纳的消费税,应于企业向委托方交货时,借记“其他业务支出”、“产品销售税金及附加”(外商投资企业为“产品销售税金”)等科目,贷记“应交税金——应交消费税”科目。
六、金银首饰在进口环节和出口环节、以及经中国人民银行总行批准经营金银首饰批发业务的单位将金银首饰销售给同时持有《经营金银制品业务许可证》影印件及《金银首饰购货(加工)管理证明单》的经营单位均不计算消费税。
七、金银首饰的消费税改由零售环节征收后,生产企业按规定仍需就金银首饰缴纳消费税的,除受托加工业务缴纳消费税的会计处理按本规定第五条的规定办理外;
其他缴纳消费税的会计处理应按我部发布的“关于印发企业执行新税收条例有关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93)财会字第83号〕中所附《关于消费税会计处理的规定》办理。
纳税人用外购的已税珠宝玉石为原料生产的改在零售环节征收消费税的金银首饰(金银镶嵌首饰),在计税时一律不得扣除外购珠宝、玉石的已纳税款。
税法规定用外购已税消费品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销售时,按当期生产领用数量计算准予扣除外购的应税消费品已纳的消费税税款。
扣税范围:
外购已税珠宝玉石生产的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
纳税人用外购的已税珠宝玉石生产的改在零售环节征收消费税的金银首饰(镶嵌首饰),在计税时一律不得扣除外购珠宝玉石的已纳税款。
就是说是已交消费税的宝石,如果镶嵌在金银首饰上,金银首饰在交消费税时不能抵扣。
《(1994)财税字第95号》
金银首饰消费税改变纳税环节以后,用已税珠宝玉石生产的本通知范围内的镶嵌首饰,在计税时一律不得扣除买价或已纳的消费税税款。”
纯白金(铂)首饰或以纯白金(铂)制作的镶嵌首饰仍在工业生产环节按10%消费税税率征收消费税。
扩展资料: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1994]95号文第九条“金银首饰消费税改变纳税环节以后,用以税珠宝玉石生产的金、银、和金基、银基合金的镶嵌首饰,在计税时一律不得扣除买价或已纳的消费税税额”的规定,各生产单位(包括商店自行加工)应将这部分已税珠宝玉石单独核算。
如在生产领用环节无法根据用途按实予以划分的,应按镶嵌首饰销售额占全部镶嵌首饰、珠宝玉石销售额的比例加以划分。
计算公式:
当期用于镶嵌首饰不得扣除买价的珠宝玉石金额(或已纳的消费税额)=当期生产领用的珠宝玉石金额(或已纳的消费税额)*(累计至当期镶嵌首饰销售额/累计至当期镶嵌首饰、珠宝玉石销售额)*100%
已纳的消费税额为委托外单位加工,已由委托方代扣代缴的消费税。
参考资料:
本回答被网友采纳以已税珠宝玉石为原料生产的钻石首饰可以扣除已纳消费税么
纳税人用外购的已税珠宝玉石为原料生产的改在零售环节征收消费税的金银首饰(金银镶嵌首饰),在计税时一律不得扣除外购珠宝、玉石的已纳税款。税法规定用外购已税消费品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销售时,按当期生产领用数量计算准予扣除外购的应税消费品已纳的消费税税款。扣税范围:外购已税珠宝玉石生产的贵重首...
...准予扣除外购应税消费品已纳消费税的有( )。
以已税珠宝玉石为原料生产的金银首饰和钻石首饰,不能抵扣已纳消费税;以已税汽车轮胎连续生产的汽车不准予扣除外购己纳消费税。
为什么外购已税珠宝玉石生产的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是可以扣除已纳税款...
因为用外购已税珠宝生产的金银镶嵌首饰是在零售时才交消费税,所以生厂商在出售时根本就没有对它所完工的金银镶嵌首饰交消费税,因此不存在为避免重复征税而可以抵扣消费税的问题。
贵重首饰,金银镶嵌首饰。两者会否交集?
所以以已税珠宝玉石为原料生产的钻石首饰,金银首饰,铂金首饰,不得抵扣已纳消费税,--针对在零售环节交消费税的。外购已税珠宝玉石生产的在生产环节交消费税的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可以抵扣已纳消费税。 --针对在生产环节消费税的。这二类没有交集。
外购已税珠宝生产的金银镶嵌首饰不可以抵扣已税珠宝的消费税
满意答案解释是不对的。是因为珠宝玉石是在零售环节缴纳,零售环节不能抵扣,和税目没关系。
委托加工收回已税的珠宝玉石继续加工成金银首饰可以抵扣吗?如果继续加 ...
委托加工收回已税的珠宝玉石继续加工成金银首饰不可以抵扣,加工成其他珠宝可以抵扣。贵重首饰分为两类,一类是在零售环节征收消费税的金银首饰,钻石及钻石首饰,铂金首饰;一类是在生产销售环节征收消费税的其他首饰。注意外购或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玉石用于生产在零售环节征收消费税的金银首饰,钻石及钻石首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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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计税时,针对用外购已税珠宝玉石生产的金银首饰(含镶嵌首饰)、钻石首饰,明确指出在计算消费税时,不得扣除外购珠宝玉石的已纳税款。这意味着,不论是商家还是消费者,都必须按照金银首饰的零售价格,全额缴纳消费税。这样的规定有助于确保税收政策的公平与透明,避免因扣除已纳税款而产生的税务漏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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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已税珠宝玉石生产金银镶嵌首饰如何纳税?金银首饰税率5%;仅限于金、银和金基、银基合金首饰,以及金银和金基、银基合金的镶嵌首饰。在零售环节征收消费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钻石及上海钻石交易所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规定:对钻石及钻石饰品消费税的纳税环节,由现在的生产环节、进口环节后移至...
准予扣除已纳消费税的范围
准予扣除已纳消费税的范围包括:1、外购或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烟丝生产的卷烟;2、外购或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高档化妆品生产的高档化妆品;3、外购或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珠宝玉石生产的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4、外购或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鞭炮焰火生产的鞭炮焰火;5、外购或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杆头、杆身和握把...
应税消费品征收消费税的具体规定——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
金银首饰与其他产品组成成套消费品销售的,应按销售额全额征收消费税。金银首饰消费税改变纳税环节以后,用已税珠宝玉石生产的本通知范围内的镶嵌首饰,在计税时一律不得扣除买价或已纳的消费税税款。买珠宝需要交消费税吗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需要缴纳消费税金银首饰、铂金首饰和钻石及钻石饰品,税率5%其他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