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制作、收集、获取录音证据

如题所述

生活中,人们往往在发生纠纷后,才意识到当时的情况无法保存和还原;也往往在需要维护权益时,才发现自己面临证据上的欠缺——口说无凭。
因此,录音作为一种证据形式,被我国的民事诉讼相关法律所确认,目前诉讼中用到录音证据的情况也越来越多。然而录音既不同于原始的文书材料,也不同于证人证言。要使现场录音,尤其是为了还原事实而在事后制作的录音发挥证据效力,有许多需要特别注意的地方。最好选用录音笔如何选择录音设备 采集录音证据需要选用一款合适的录音设备。现在电子产品越来越普及,智能化程度越来越高,所以想找一个录音设备易如反掌。 手机是最普遍应用的电子设备,而具备录音功能的手机则比比皆是,市面上想找一款不带录音功能的手机可能不太容易。 MP3、MP4、数码相机等随身设备几乎无一例外具有录音功能,而且录音效果也很好,可以作为应急之用。 当然,笔者认为有条件的话最好还是使用专业的录音设备,比如录音笔。录音笔录音的效果清晰,杂音很小,而且录音隐蔽,容易存储和转移。 只有清晰的语音,才能真正起到证明的作用。如果录音效果不佳,或者有个别字词甚至句子听不清楚,就会使得这份重要证据的效力大打折扣。要善于引导对方多说“有用”的话录音时五大注意事项 制作一次录音很容易,但做一个简洁、实用、证明力强的录音却并非易事。作为证据使用的录音,应满足以下要求: (1)录音的各方当事人身份在录音中应有所体现,因为只有主体先确定下来,才谈得上通过录音证明双方存在着什么关系,发生了何事。否则连对方的身份都没搞清楚,录的音自然也毫无用处; (2)录音的时间在录音中也要有所体现,不一定必须在录音中说得非常清楚,但至少应该能够听出大约的时间,或者是能够通过逻辑推断出时间,或者能够根据录音的内容排出事件发生的先后顺序; (3)要引导对方说 “有用”的话。不要在录音中拉家常,说一些无关紧要的事情,如果话题扯得远了,要马上拉回来。录音的目的就是为了补正欠缺的证据或者事实,所以录音前应该整理好应该要对方说些什么,承认什么,答辩什么,必要时书面罗列下来以免遗漏。根据这样的目标制定适当的问题向对方发问,引对方入正题,从而得到你所需要的回答; (4)要让对方多说话。笔者发现很多录音者容易犯的毛病就是,一旦和对方进行交涉,情绪就很难控制,话匣子一旦打开就自己滔滔不绝说个没完,而且还不让对方插话。更有甚者,在对方说的时侯自己却以更大的音量、更激烈的言词去压制对方,根本忘记了自己在录音以及录音的目的,结果录完了再听才发现录的音根本派不上用场,因为对方没说几句有用的话,都是自己在说; (5)录音的原件要保存好,切勿修改、剪辑和移动存储。录音设备都有一定的容量,有人为了把空间节省出来,就把所录制的音频文件移动到电脑硬盘、光盘等存储设备上,但他却忽略了法律的规定,可能因为他的这一个看起来无关紧要的行为,致使整个录音证据失去了效力,音频文件在移动过程中经过了剪切、粘贴后就不是原件了,即使再挪回去也不能变回原件。那么原件在法律上的意义何在呢?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四十九条, “对书证、物证、视听资料进行质证时,当事人有权要求出示证据的原件或者原物。……”第六十五条, “审判人员对单一证据可以从下列方面进行审核认定: (一)证据是否原件、原物,复印件、复制品与原件、原物是否相符;……”第六十九条,“下列证据不能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 (三)存有疑点的视听资料; (四)无法与原件、原物核对的复印件、复制品;……”可以看出,原件在民事诉讼当中相当重要,原件只能有一个,而复制件可以有很多个,要多少有多少,所以保证录音证据的原始性极为重要! 以上是笔者根据多年执业经验总结出的一点心得,希望当事者都能灵活采集、运用录音这一证据,最大限度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链接录音证据的效力 有人质疑录音证据的效力,认为未征得对方的同意所录制的录音是不合法的,这是个错误的看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规定,录音证据属于视听资料,是法定证据种类之一,怎么会是无效的呢? 这一误解来源于早先我国最高人民法院曾经有过的一个司法解释,即被录像、录音当事人不知情或未经其同意私自进行偷拍、偷录所取得的视听资料,不能作为证据采纳。 但随着2002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的出台,一向被视为非法证据而一概加以排斥的私采视听资料登上了证据舞台。 当然录音证据也并非必然都是有效的,如果录音录制的过程侵犯了国家的、社会的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那么它的效力就值得质疑了。但只要没有侵权就不会影响它的效力,所以取证者大可不必杞人忧天,大胆取证就是了。录音具有特殊的优势 首先,人的声音就像指纹一样是独一无二的,具有唯一性,所以对话双方想不承认都不行,一做鉴定很容易就能分出真假。 其次,录音证据还有一个优势就是对话的互动性,有问有答,有来言有去语,在对答之间,对话方必然承认、否认或者默认一些事实,所以从双方或者多方的前后语言上很容易听出或者推出事实真相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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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1-05-05

录音证据如何搜集?需要注意哪些方面?

法院录音证据怎么提交
1、准备录音载体。将录音刻录到光盘上,作为副本提交给法院。2、整理录音内容。将录音内容以书面文字形式整理出来,包括录音的名称、时间、地点,对话人的身份,以及对话的具体内容。3、确保录音合法。录音应是通过合法手段取得的,不得侵犯隐私或采用非法手段。4、提交证据。在举证期限内,将整理好的录音光...

录音在法庭上可以作为证据吗
在收集和提交录音证据时,当事人应当注意以下几点。首先,要确保录音设备的正常运行和录音质量的清晰可辨。其次,在录音过程中,应当尽可能保持环境的安静,避免其他噪音的干扰。最后,在提交录音证据时,应当提供录音的原始载体或经过公证的复制品,并说明录音的来源和取得方式。三、录音证据在法庭上的运用 ...

如何收集与提交录音证据?
地点的选择,也非常重要,应该尽量寻找比较安静和不受干扰的地方,能够获得较好的录音效果。2、录音器材 尽量选择体积小、易隐藏、录音时间长、音质高的设备。采访机、录音笔或带录音功能的MP3都可以,最好是可以进行复制的。另外,电话录音一般不如现场录音效果好,在谈话出现分歧时,取证对象如果不想继续...

录音证据怎么样获取才合法有效?录音可以作为证据使用吗?
法妞网友咨询:录音证据怎么样获取才合法有效?窦欣欣律师解答:首先肯定地说,录音或录像证据是法律允许的证据形式之一。在《民事诉讼法》第63条规定了八种形式的证据,其中第四项是“视听资料”也就是录音录像证据。在《继承法》中,也有“录音遗嘱”的规定。所以,视听资料法律允许的证据形式,是没有...

如何收集保留录音证据
总而言之,在没有直接证据或现有材料为间接证据的情况下,不妨考虑通过电话录音或现场录音的形式获取证据。录音之前不要打草惊蛇,要提前疏理材料,挑选出准备录音的关键内容,不要遗漏关键细节,准备好录音设备,谈话时语气和善。录音完毕后整理成书面材料并刻制成光盘。以上就是裕祥安全网为大家介绍的追讨...

录音证据的取证技巧是什么
3、取证前的准备工作:准备好取证的事项和希望对方承认的事实。4、谈话方式:既然是私录,当然最重要的就是不能让取证对象察觉你是在录音,所以神态、语气都要自然,如果是认识的人,更要注意。5、必要时可以请公证机关公证录音过程。【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十五条:...

录音作为证据的条件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二十二条规定:调查人员调查收集计算机数据或者录音、录像等视听资料的,应当要求被调查人提供有关资料的原始载体。提供原始载体确有困难的,可以提供复制件。提供复制件的,调查人员应当在调查笔录中说明其来源和制作经过...

怎样手机录音才能作为证据
一、录音前的准备 1.确认录音目的和合法性:在录音前,需要明确录音的目的,并确保录音内容符合法律法规。一般来说,录音只能用于合法目的,如收集证据、保护个人权益等。2.选择合适的录音工具:手机是一种便捷的录音工具,但需要注意选择性能稳定、音质清晰的手机,并确保录音功能正常。3.告知被录音者:在...

起诉通话录音证据怎么提交
录音证据提交方法如下:录音也是证据的一种,也要在举证期限内提交。提交时要拷贝到光盘上一式几份,然后整理出来录音说话的内容也一式几份提交。真伪如果对方否认由对方申请鉴定来证明。在诉讼实践中,如果要使用录音证据,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1、应该提供原始载体,即录音未经过处理,具有连续性、真实...

合法收集录音证据要注意什么
(1)首先,作为证据使用的录音,最好选用录音效果好的录音笔,如果录音效果不佳,或者听不清楚,就会使其效力大打折扣;(2)各方当事人身份在录音中应有所体现,因为只有主体先确定下来。才谈得上通过录音证明双方存在着什么关系,发生了何事。【法律依据】:《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六十九条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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