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评价金庸状告江南《此间的少年》侵权并索赔 500

如题所述

仗义每多屠狗辈,负心多是读书人。看到金庸要起诉江南《此间的少年》侵权的新闻,网上里就炸了,对于这件事情持“金庸趁着进棺材捞一笔”、“为什么之前不告,出名了再告”、“养肥了再宰"等观点的网友不少。看到这些平日一个个对盗版喊打喊杀,好像恨不得手刃盗版贼的人居然在此大是大非面前居然露出如此丑陋的嘴脸,简直比吃一只苍蝇还难受,最恶心的事情莫过于此了。金庸的武侠作品为什么有价值?就是因为他的独创性和对侠义世界的阐述、能将历史溶于武侠写作当中去,让人读后产生一种强烈的共鸣,仿佛置身于那个刀光剑影,仗剑走江湖的热血世界。所以金庸的作品才能畅销不衰,相关作品的武侠改编才会热度不减。很多人会有疑问,说我不就是借用金老爷子的一个主角的名字嘛,够得上侵权吗?那你就真的错了,好比萧峰这个人物,你只要打出这两个字,很多读者自然而然就会联想到“降龙十八掌”、“丐帮帮主”、“大战聚贤庄”……还会联想到相关的影视作品,如每次出场,都会自动携带高音音响,然后就是黄日华对其的经典演绎。这些不用同人作者去描写,是读者自动会联想到的,同理,很多同人文的读者绝对大多数不是冲着你的文而去的,而是原著对他的影响和他对原著的认同、喜爱,才会驱使他们去阅读相关的同人作品。换而言之,如果江南的《此间的少年》把所有人物换成是自己独创的,那么他的艺术性、影响力将会大打折扣,可能后来也就没有江南什么事情了。

至于为什么金庸先生现在才起诉江南侵权,我不知道香港的法律对于著作权的诉讼时效是怎么规定的,大陆法律是规定2年为有效期限,但是是从受害人知道自己作品被侵害开始,这里面就有很大的操作空间。法院受理此案,说明是认可金庸先生维护自己作品不受侵权的合法性的。所以,无论何时,金庸先生起诉对方疑似侵权,完全是合法、合情、合理,任何角度都站得住脚,无懈可击。之前我一直不明白为什么防止侵权原本就是一件不复杂的事情,却始终不能得以推进、执行,现在我才明白,原来我们这些网民都对版权保护、合法维权都那么摇摆不定、双重标准,何谈那些官老爷呢?顺便说一件小事情,说金庸老爷子贪财的,不要忘了当初央视版笑傲江湖要筹拍,金庸老爷子仅仅象征性收取1元授权费。但是看到央视版出炉的时候,不知老爷子作何感想?PS:对于持拿来主义和盗版是两回事的朋友,请去翻看《著作权法》和《刑法》。再说件好笑的事情,前阶段看到江南申请了九州设定的版权保护,既然江南有这么强烈的版权保护意识,那么是不是该把欠金老爷子的版权费给结一结了!PPS:据不可靠消息,金庸老爷子为什么忍了这么多年,现在才起诉江南。是因为他早就提醒过江南,不要拿他的人物做妖,他不喜欢,现在《此间的少年》听说要筹拍电影,老爷子这才大发雷霆,不能让自己的创作的人物毁在他人手里,这或许就是金庸的初衷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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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8-01-06

就我国目前的法院实践而言,认定著作权侵权的标准基本上均采取了“作品+接触+实质性相似+排除合理解释”四个原则。具体而言:

(1)必须是具有独创性、且能够以有形形式复制的“作品”,才属于著作权保护的对象(金庸先生的作品符合受著作权法保护的标准);

(2)侵权人是否曾接触过被侵权人享有著作权的作品(本案中毫无疑问江南符合接触了金庸先生在先作品的标准);

(3)请求保护作品与被控侵权作品之间是否构成实质性相似(即“实质性相似标准”),这也是本案中法院的重要关注点;

(4)排除合理解释(此案中江南应该很难举出金庸先生的作品已经落入公有领域或超出著作权法规定的权利保护期限等合理解释)。

需要注意的是,关于上述第(3)点“是否构成实质性相似”,著作权法在此处采取的是思想/表达两分法,即“思想”或“情感”,不受著作权法保护。 著作权的保护应该延及表达方式,但不延及思想、程序、操作方法或数学概念本身。在剔除思想等不受著作权法保护的部分之后,法院将剩下的受著作权法保护的表达部分进行比对分析,判断是否构成实质性相似。在实务中,法院一般会采取“细节对照法”或“全部观念及感觉对照法”(如采取此种方式进行判断,《此间的少年》构成侵权的可能性较大)等方式进行判断。从另一个角度来看,《此间的少年》套用了金庸先生原著一定数量的角色关系,人物设定也有大量的借鉴或引用,应被纳入对原著进行了改编的范畴;而江南未经金庸先生授权而使用,不能排除侵权风险。就此,法院的关注点会在于对案件所涉著作剧情的比对,以及法院对诉讼所涉角色关系的使用是否视为故事情节使用的认定;在已有判例中,存在着法院认为“对原著知名角色名称、角色关系及人物设定的使用将构成对原著改编权的侵权”的情况。此外,除了著作权侵权,《此间的少年》以金庸先生作品中的人设及角色关系作为宣传点,严格来说也涉嫌违背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将受到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制。由于不清楚金庸先生作品的商标注册情况,因此从商标法侵权的角度我就不进行分析了。如果相应商标注册的程序完备齐全,预计这也将是原告律师主张权利的一个重要途径。作为相关行业的从业人员,可以肯定的一点是,此案的意义将会非常重大及深远,将作为典型案例对后续相似案件的判决起到引导作用。

第2个回答  2018-01-06

很多年前金庸就表达过这种意思:金庸先生接受新浪网采访时强调:“文学一定要原创,有些网民拿我小说的人物去发展自己的小说,是完全不可以的。你是小孩子,我不来理你,要真理你的话,你已经犯法了。在香港用我小说人物的名字是马上要付钱的。”他称,在周星驰的电影《功夫》中,因为影片中用了他塑造的杨过、小龙女这些人物,因此周星驰每用一次就付一万港币。他指出,人物借用有两种:有一种不是任何人创造的,这种人物是没有版权的,比如乾隆皇帝、康熙皇帝;但假如是某一个作者独创的,谁使用了就要付版权费。他同时寄语所有的原创文学作者:“做什么事情都要独立思考,不要去抄袭人家。你抄袭金庸不可以,抄鲁迅也不可以,你自己没有独创性就不要写文章了,只好去做其他事情。”(2005年的采访,金庸:用我的人物要付费)这话很有可能就是暗指此间。大概因为现在江南年近四旬,写书收入几千万,不算小孩子了吧……此间也确实不仅用了那些人物的名字,性格人设也同样借用了。如果是真的,那当然要站金庸这边。毕竟《此间的少年》已经不再是那部小圈子自娱自乐的作品,而是出版发行、改编影视过的东西。

你怎么看金庸状告江南侵权并索赔500万?
换而言之,如果江南的《此间的少年》把所有人物换成是自己独创的,那么他的艺术性、影响力将会大打折扣,可能后来也就没有江南什么事情了。至于为什么金庸先生现在才起诉江南侵权,我不知道香港的法律对于著作权的诉讼时效是怎么规定的,大陆法律是规定2年为有效期限,但是是从受害人知道自己作品被侵害开始...

如何评价金庸状告江南《此间的少年》侵权并索赔500万
但江南的原创性还是不够,除去金庸元素,《此间》实在少了很多色彩。他长在婉转细腻的描写。写的情感的面也太窄。但不太好听的话,江南的女主形象,多是一个灵动的小魔女(黄蓉),和牺牲奉献的落寞(穆念慈)——此间开始,逐鹿、九州、龙族莫不如是。而江南极爱写的数睫毛(书里、微博上),甚至...

如何看待金庸状告江南《此间的少年》侵权?
真心就不是抄袭啊,涉嫌的是侵权问题,江南写的那本书是怀念燕园的日子,一些化名涉及侵权,跟抄袭真心就没半点关系。江南是靠此间的少年崭露头角的,要是刚火起来金老爷子就一纸诉状,钱可能是赔的起,但是后续的影响力、最重要的是会影响作为新手的江南的信心吧。要是刚动笔就出了这事,说不准就...

如何评价金庸先生起诉内地作家江南《此间的少年》侵权事件
一、同人作品与抄袭有本质区别金庸先生的诉状立论清晰,江南的回应也诚恳谦逊。此案情形与以往诸多抄袭事件的重要差异:《此间的少年》是一部金庸武侠小说的同人作品,只是对金庸小说中人物姓名的借鉴;而所谓抄袭,则是暗地里的移花接木、李戴张冠。实际上,金庸也并未以“抄袭”为由起诉。“同人”这个...

如何评价金庸状告江南《此间的少年》侵权并索赔 500
此外,除了著作权侵权,《此间的少年》以金庸先生作品中的人设及角色关系作为宣传点,严格来说也涉嫌违背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将受到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制。由于不清楚金庸先生作品的商标注册情况,因此从商标法侵权的角度我就不进行分析了。如果相应商标注册的程序完备齐全,预计这也将是原告律师主张...

如何看待金庸状告江南《此间的少年》侵权案?
这本书确实是站在金庸的肩膀上写的,哪怕是我们这些老粉,也要承认,《此间的少年》能大火其实是沾了金庸的光的。网友认为:这个没必要吧。都是小说而已,没必要连这个都形成鄙视链,我高中的时候既看江南,又看契科夫,托尔斯泰,还看阎崇年和当年明月。难道说明我既是个皇汉又是个满遗,既是个小...

如何评价金庸状告江南
近日,著名作家金庸先生一纸诉状把《此间的少年》的作者江南告上法庭。金庸方面提出的诉求是 “立即停止侵犯原告著作权及不正当竞争的行为,停止复制、发行小说《此间的少年》,封存并销毁库存图书。”并要求公开道歉,共同赔偿经济损失人民币500万元。

金庸状告江南《此间的少年》侵权对网文界会造成什么样的影响?
10月11日,金庸老先生一纸诉状,将江南告上法庭,要求江南赔偿500万,并停止继续发行《此间的少年》,此事在网上引起轩然大波。喜欢看网文的我,对于此案件的最终判决结果非常关注,无论判决如何,我觉得都会深深影响网文界。如果金庸老先生赢了的话,同人文难以再续以前的风光,在没有获得原作者授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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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因:江南的小说《此间的少年》采用了金庸笔下的角色名,并且获得了收益,还没有支付版权费。《此间的少年》是江南15年前在青韵书院网站上连载的网络小说,也是其最早出版的作品,创作灵感来源于他在北大的校园生活,故事发生在架空的“汴京大学”之中。但是,江南在小说中使用了乔峰、郭靖、黄蓉和令狐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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