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个案子在法院判对方给我8万元现在已经有五年了我一分钱也没有拿到请问我该怎么办?

如题所述

法院判决之后,判决书上都会有约定的履行时间,如果过时没履行,是可以再次上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
法律分析
对方实在是没钱,那只能之中止,等有钱了在执行。要么执行和解,根据和解协议来履行。人民法院按照法定程序,运用国家强制力量,根据发生法律效力文书明确具体的执行内容,强制民事义务人完成其所承担的义务,以保证权利人的权利得以实现。发生法律效力的文书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民事判决书、实现担保物权裁定、确认调解协议裁定、支付令等。它们一经生效,义务人即应自动履行。如拒不履行,权利人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提出申请的权利人称申请人,被指名履行义务的人称被执行人。当事人向法庭申请强制执行的期限为两年,从判决规定的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如果其他单位和个人持有被申请执行的财产、而由人民法院书面通知协助执行的,都有义务按通知的规定执行。凡是无故推托、拒绝或者妨碍执行,因而造成严重后果的,有关单位和个人要负法律责任。如果他拒不归还,相关单位是有权查封、扣押等执行对方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但也要保留对方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四十二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人民法院决定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
第二百四十三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费用。人民法院扣留、提取收入时,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被执行人所在单位、银行、信用合作社和其他有储蓄业务的单位必须办理。
第二百四十四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采取前款措施,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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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10-13
首先,双方是否在法院的主持下签订了调解书。如果双方已经签订了调解书的话,应该按照调解书上约定支付赔偿款,对方未及时履行的,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一、步骤:准备好强制执行申请书、原告的身份证明、判决书原件、判决文书生效证明到法院的立案庭去进行执行案件立案。立案受理之后,强制执行申请就算是完成了。
二:材料准备:1.强制执行申请书,请参看网上的相应模板。
2.原告身份证明:同起诉的时候提交的原告身份材料;具体个人的话,就是身份证复印件或者户口本复印件,是公司的话则是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等。
3.判决书原件,判决作出后法院都会送达或者通知前去领取。
4。生效证明:找审理该案的法官或者书记员去开具,证明该案判决已经正式生效。
第2个回答  2019-10-13
如果我没记错的话,这种情况可以申请法院的一个强制执行,这时候你可以再去法院,然后咨询一下这种情况,如果他一直不给,该怎么很多这样去里面显示就是当他没有给的话,可以发医院进行一个强制的一个执行。
第3个回答  2019-10-13
五年时间来一分都没有给你,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第4个回答  2019-10-13
有两种可能性,对方找不到人或者找到了人,但是没有钱可执行!你只能请求法院强制性执行,看你运气好吗,好就可以拿到钱,要是对方真没钱,也没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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