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代理公司营业执照出借的一些问题?

目前我自己出资开了一家保险代理公司的分公司(营业执照、高管资格、银行账号等都是我的名字),在当地有一个做网络销售的公司也想做保险销售,就和我们公司的总公司签署了保险合作协议,对我来讲没有一分钱的利益关系。但是总公司希望我能与这个网络销售公司合作,合并用我的营业执照,并且最好将营业执照迁到这个网络公司的地址(这是唯一的好处:这家网络公司可以提供一个比我现在更大更好的办公职场),让我们两位签署个内部合作协议,来规避我们自己的监管风险。协议的大致内容:我们两个团队单独经营,利益各算各,员工的社保、伤残、银保监的稽查、税收、保单品质、续期,等等均是自己负责自己团队的事情,互不干涉,但需要我这边进行报税。
讲了这么多,大致就是:
1)营业执照用我的、高管资格用我的,营业执照要迁到网络公司的地址。
2)我们都是单独与总公司签的代理,相互没有任何利益关系、我们自己团队的事情自己全面负责,不牵扯到对方,利益各算各的。
但是我心中还是有疑问:
1)这种做法合不合法?
2)我们两家签署的这个内部协议从法律的角度讲,有没有效力?
3)如果在出现纠纷的情况下(比如:员工伤残或者死亡、银保监稽查发现问题要进行处罚,等等),对方不履行义务,会不会最后还是来找我?
4)对我自身有什么风险?

补充一点:对方在与总公司签署合作协议时,同时提供了两个担保人。

你把牌照借给别人,用这个保险销售误导是最严重的事,出了问题你要负责,现在银保监对保险监管很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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