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12-11-08
律师解答:吉林良智律师事务所邱刚律师认为,由于该房屋产权并未办理,所以崔女士如果购买了该房屋,可以取得房屋的使用权,但不能办理更名过户,崔女士暂时不能取得房屋的所有权。而且崔女士购买该房屋风险较大,具体表现在以下三方面:一是如果卖房人不想卖了,在房屋产权下发后,崔女士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解决,但这样将增加自己的诉讼成本;二是如果真发生了崔女士所说的意外情况,那么房屋的更名过户需要卖房人的所有继承人到场才可以,使房屋更名过户更繁琐,而且如果其中某位继承人不同意办理,那么崔女士依然还需要通过诉讼方式进行维权;三是如果卖房人在房屋产权下发后,在第三人不知情的情况下,将房屋另行售予第三人,并且将产权更给了第三人,那么崔女士只能要求卖房人返还房款,而不能继续使用房屋。
邱刚律师提醒购房者,买卖二手房的过程中为了避免日后产生纠纷,买卖双方一定要及时办理更名过户手续,如果产权尚未下发不能办理更名过户手续的,建议买方让卖方在房屋更名过户前提供充足的抵押物,保证将来卖方反悔不卖或一房二卖的情况出现时,买方能够取回房款,避免损失。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