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职快1个月了,多次问老板要工资,都不理人,微信不回,电话不接。走的时候都说好了的,干到月底,提前1个礼拜走,工资不会少我的,等到该发工资的时候,也没发,现在老板找理由说我提前了2天走的,各种理由说我不遵守规定,不给我工资。可是我在这上班这么久,也没跟我签合同,不签合同,提出辞职的话3天就可以走的,我是看她那边没人,才答应多做了20多天,多干了这么多天,到头来是白干了?工资还给我扣着不给我?不合理吧。我现在问他们要是没用了,压根不理人,我是不是可以找部门投诉?
一般情况下当事人应当先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经劳动行政主管部门督促仍然不支付才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这样报警才会有用。如果发现用人单位拖欠劳动者工资的,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处理;1、先协商解决。2、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3、可以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申请劳动仲裁。4、不服仲裁裁决,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九条【调解和仲裁】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宋聪聪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
张保刚律师
擅长:公司法务
刘勇律师
擅长:损害赔偿
王莉律师
擅长:劳动工伤
陈娜律师
擅长:税务合规
朱哲雨律师
擅长:合同纠纷
李昌锁律师
擅长:经济纠纷
李金杏律师
擅长:债权债务
查
看
更
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