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产继承问题我老公的父母都是再婚才有的他,现在北京有套一居室,是父母在婚后单位分的房子,房主写的他爸爸,在2016年这套房子做了买卖过户到我老公名下了,现在他爸爸和前期的儿子过来要分这套房子,说有他的一份,想问下,这在法律上合理嘛,现在的房主已经是我老公了,还会有被分的风险吗
即使公公和他前妻的儿子的抚养权当时是判给公公的也没关系对吧
是2016年就过户了的,公公还活着,但是身体情况可能坚持不了多久,这套房子是在我们婚前老公以买卖形式过户的,当时只交了个税费其他费用没花,不知道会不会受影响
追答首先,房产是你老公的,这是板上钉钉的事情。
其他人对房产的觊觎(证据,需要证据)都是不可能受法律支持的。
其次你说的情况,就是这个房子几乎是不花钱的,这个也对房产的归属不产生任何影响。
只要你公公是自愿的且现在也表示自愿,你可以不用再花钱,相当于父亲赠送给儿子性质,
如果公公现在表示并非自愿(法律讲证据,要证据,人情讲道理和公序良俗),希望你要补偿钱给他,
那就建议你们和公公协商,该补多少(补偿的钱估计也是作为遗产给大家继承的)。
其实还是先前的说法,
法律条款的问题几乎没有,说的不好听一点(不说了)
人性的问题大把。
看你们怎么既维护好亲情,又能保护好房产了。
其中取舍全在你和你丈夫,与其他人关系不大。
这个问题很好处理;他们不应该再来分你的房子。因为你的父母在2016年是以买卖的形式过户到你的名下,也就是说在过户的同时所有的过户手续齐全,否则房产部门就不会予以过户。做子女出于赡养老人的义务,有必要为赡养老人做出一些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