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大家一个关于提单中的收货人和通知人的问题?

我们公司有个香港的客户,做了一票去加拿大的单子,收货人\通知人叫写香港公司,我想请问一下,到目的港后加拿大那边的公司可以提到货吗?收货人是香港公司啊

如果是香港公司要求你都写成他们公司名称呢,是为了不让你知道最终的用户资料。作为中间商他们会去修改提单资料的,如果我没才错,他会叫你把议付单据包括提单寄给他们香港而不是直接的加拿大。香港会修改提单重新做发票装箱单等清关资料,上面显示才是真实的卖价。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08-03-26
如果收货人和通知人都写的是香港公司的话,加拿大的公司不能提货。可以在收货人处写:TO ORDER, 通知人处写:香港公司,然后提单背书后,加拿大公司可以凭此提单提货。

问大家一个关于提单中的收货人和通知人的问题?
如果是香港公司要求你都写成他们公司名称呢,是为了不让你知道最终的用户资料。作为中间商他们会去修改提单资料的,如果我没才错,他会叫你把议付单据包括提单寄给他们香港而不是直接的加拿大。香港会修改提单重新做发票装箱单等清关资料,上面显示才是真实的卖价。

提单上的“收货人” 和“通知人”有什么区别?
CONSIGNEE 指收货人 NOTIFY PARTY 指通知方 CONSINEE是真正买家,NOTIFY PARTY可以是代理商或贸易商 如果CONSIGNEE没有写公司名,只写TO ORDER,那么这批货就要听NOTIFY PARTY的指令是给谁的,有可能还没确认的真正的买商;NOTIFY PARTY也可以说是一个中间商,到目的港后他们去船公司换取提单时他们在提单后...

提单上的通知人和收货人
收货人是C,需要B提供C的详细信息,否则不能提货和进口报关的;通知人是D,方便报关行及时清关;当然如果客户B指定D作为收货人且他们也有进出口权的话,D也是可以当作收货人进口清关的。

收到客户的信用证,请问一下提单上收货人和通知人分别是什么?
提单显示收货人为申请人也未尝不可,关键是你要保证单证一致,对方银行不能提出不符点,就能保证货款的回收。如果信用证没有要求的话,提单通知人可以写申请人,也可以空着。

提单的收货人和通知人
收货人:TO ORDER,通知人写到货要通知的人。

如果同时有收货人和通知人,C\/O的收货人应该打哪个
产地证的收货人一般保持与提单上的收货人一致。所以提单如果同时有收货人和通知人,产地证的收货人一般打上提单的收货人即可。收货人TO ORDER的情况下,如果没有特殊规定,多数显示通知人的名称,也可以显示TO ORDER。

外贸高手请进 单据上收货人问题
一楼的是对的。报检报关只涉及国内出口商,跟进口商所需的提单没什么联系,出口收汇核销不要提单去核对,发货人,通知人和通知方都可以跟报检报关的不一样。给客户的发票,箱单,产地证,提单是客人用来清关提货用的,上面的信息都需要一致,这也说明是所有单证是指向同一票货。

提单的签发要注意的哪些问题
1、托运人(SHIPPER),一般为信用证中的受益人。如果开证人为了贸易上的需要,要求做第三者提单(THIRDPARTYB\/L),也可照办。2、收货人(CONSIGNEE),如要求记名提单,则可填上具体的收货公司或收货人名称;如属指示提单,则填为“指示”(ORDER)或“凭指示”(TOORDER);如需在提单上列明指示人...

什么是提单抬头人和提单通知人,有什么区别
可以简单地理解为:提单抬头人是收货人。提单通知人可以是收货人,也可以是收货人的代理人,通常可以是客户的货运代理人。

fob订单出fcr是通知人提货还是收货人提货?
收货人或其指定的代理负责提货,而不是通知人提货。整个流程中,通知人角色通常由承运人扮演,负责将FCR交付给提货人。综上所述,FOB条件下,FCR由承运人持有并负责交付给收货人或其指定的代理,即提货人。因此,无论是从货物所有权转移的角度,还是从实际操作流程来看,提货人而非通知人负责提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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