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7日早上7:30时,刚到我公司上班3天的新员工张春泉和张智煌驾驶摩托车在上班的途中和一辆货车相撞,造成张春泉当场死亡,张智煌重伤。我们到交警大队事故科了解到发生事故的情况:张春泉驾驶摩托车载着张智煌在324国道双实线正中间发生事故的,而且张春泉无证驾驶,两人确实是在上班途中必经的路线发生事故的。货车司机提出对死亡方家属一次性补偿15万6000元调解,但死者家属不同意,还提出向我们公司索赔。其实我们公司在两人开始上班的第二天就帮其缴交了工伤保险(3月6日下午交的)。请问:
1、上班途中无证驾驶摩托车是否属于工伤。
2、头一天下午交的工伤保险到第二天早上发生事故这之间没有到24小时,工伤保险是否生效。
3、如果是工伤,那由社会统筹来承担的话,我们公司还应给予那些赔偿。
4、如果劳动部门认定不属于工伤,那应该是非因工受伤和死亡,我们公司应该怎样赔付。
(本公司在福建,系日本独资企业,可能要参照福建省的相关法律法规)
无证驾驶摩托车发生交通事故是否算工伤
1、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如果在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的,只要证明不是本人主要责任,就可以认定为工伤的。如果在上班期间外出,就算是无证驾驶摩托,也是可以认定为工伤的。2、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
摩托车无证驾驶被撞 用人单位应承担什么责任
依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上下班途中遭遇机动车事故,本人承担非主要责任的可以认定为工伤,单位或社保中心要承担工伤赔偿责任。所以回答你的问题要弄弄清楚以下问题:是否上下班途中;是否承担非主要责任。另外如果交通事故肇事一方已经赔偿的情况下,单位不能重复赔偿。纵横法律网 杨霄律师 ...
无证驾驶摩托车意外死亡,保险公司赔付吗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
无证驾驶无牌摩托车致人死亡
你好,首先是事故认定书确定责任大小,按照事故认定书确定责任大小承担赔偿责任。之后按照农村的赔偿标准给予赔偿。对于赔偿明细,依据规定。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
无牌无证驾驶摩托车引发事故,责任区分原则
无照驾驶摩托车引发事故者,应负全责。若双方或多方均存在过失,依其行为对事故的影响及其过错程度,确定各自相应的主次责任。如一方故意为之,对方则无需担责。【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
无证驾驶摩托车身亡,保险公司应该承担赔偿责任吗?
针对无证驾驶摩托车导致身亡,一般是有两种看法。一种人认为,保险公司没有赔偿的责任。因为这主要是由于被保险人自己的过失导致的悲剧发生。如果保险公司赔偿了不仅使自己的负担增加,还会是对这种行为的认可。另一种人的看法是,我国交强险条例中已经做出了规定,规定只针对了财产损失,并没有提到人身伤亡...
无证驾驶摩托车致人死亡负什么责任
法律分析:无证驾驶摩托车致人死亡属于交通肇事罪。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法律另有其他规定的,应当依照其规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
无证驾驶摩托车撞死人怎么赔偿
1、成人无证驾驶摩托车致人死亡的,应该根据交警认定的责任进行赔偿,赔偿的主要项目有:死亡赔偿金、精神抚慰金、被抚养人生活费、丧葬费、交通费、抢救费等。2、如果摩托车驾驶员负事故主责或全责的,构成交通肇事罪,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如果负次要责任的,则可处予行政拘留并罚款。法律依据...
公司员工下班途中无证驾驶摩托车摔伤公司需要承担相应责任吗?
可能需要可能不需要,需要按情况判定。公司员工下班途中,无证驾驶摩托车摔伤,公司是否承担责任,要看交通事故的责任认定的,如果认定员工不是主要责任的话,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是可以申请认定为工伤的,那样用人单位是要承担一定的责任的。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
无证驾驶摩托车,置他人死亡!肇事者应该负什么责任!
对方负全部责任。具体的赔偿范围,国家有明文规定。其标准主要以当地经济条件为准,同时你还可以提出精神损失的赔偿,其标准根据精神伤害程度提出索赔。你可以参照以下相关规定。参考资料:http:\/\/www.jincao.com\/fa\/law18.05.htm